4月28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清远将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决定自2026年5月起分期分批转换使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待遇。本次待遇发放账户转换由属地社保局批量变更,参保人无需自行申请账户变更手续。

据介绍,本次转换范围为未使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其中,

  • 对新申请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参保人,统一使用社保卡作为待遇发放账户。

  • 对90周岁(含)以下已激活社保卡的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逐步转换为社保卡发放。具体转换时间由各县(市、区)社保局另行确定。

  • 对90岁以上高龄人员、残疾人、港澳台居民等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后续分批启用社保卡发放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保待遇将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社保卡包含两个账户,分为金融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参保人需同时激活两个账户才能支取余额。若存在社保卡未激活、遗失、忘记密码等情况的待遇领取人,可前往社保卡所属服务银行网点办理激活、遗失补卡、重置密码等业务。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继续按原渠道发放待遇。发放账户转换次月18日后仍未收到月定期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可联系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处理。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未持有清远市社保卡的待遇领取人可通过线上(含“清远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或线下前往社保卡服务网点等渠道申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日报

编辑:张洁雯

校对:康乐‍‍

二审:周东辉‍‍

三审:黄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