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董芳芳
4月12日,网曝深圳一家科技公司招人,居然要求面试者微信余额得有300到500元,否则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中介还出来解释,说是工厂的要求,怕员工干两天就跑路、闹事要工资。
招聘有面试条件可以理解,但公司有什么权利查看求职者的个人微信余额?这不仅不合理,更涉嫌侵犯个人隐私。面试是双向选择,不是“上交手机、接受审查”。什么时候银行卡里的数字,成了判断一个人值不值得被尊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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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余额不足就会闹事”的推理论断也是毫无根据。一个人微信里没钱,就意味着他干两天会跑路、会闹事?那按这个逻辑,余额充足的员工就一定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吗?
在后续的回复里,中介提到了“闹事要工资”这个细节。可劳动法写得明明白白:干一天活,就有一天的工资。员工干两天要走,公司依法把工资结了,天经地义,谁还会闹事?反过来想,如果一个公司连干两天的工资都不愿意结,或者拖着不给,那员工去要工资,这不叫闹事,这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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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骨子里老有一种“怕员工占便宜”的心态。不想着怎么用合理的管理、体面的待遇留住人,反而用这种粗暴的一刀切门槛把人挡在门外。这不是招聘,这是把求职者当潜在麻烦来防。
一个连基本尊重都不给应聘者的公司,它的管理水平、企业文化,恐怕也高不到哪儿去。余额不足300元的人,未必不靠谱,但用这种荒唐门槛筛选人的公司,大概率是不值得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