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行驶速度快

摩托车车身轻巧、安全防护性差

一旦发生剐蹭、侧滑等意外

极易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极大。

山东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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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摩托车一律“Say No” !

4月6日,东营交警东吕高速大队民警在集贤收费站执勤期间,及时拦截了一辆企图违规上高速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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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高速路段车流大、车速快的实际路况,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详细阐释了摩托车上高速行驶存在的极大安全隐患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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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执勤民警耐心的劝导与普法教育,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高速行车的安全隐患表示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教育,随后主动驾车驶离。

法律链接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修正)》第九条:禁止下列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三)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

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安全隐患

1、摩托车俗称“肉包铁”,相对汽车在对于驾驶员的防护方面是很弱的,发生事故时容易产生更严重的后果。

2、摩托车是两轮车,稳定性较差,在车速过快时或身边大型车辆经过时,会受到强风干扰,很难掌握平衡。

3、摩托车在高速路上行驶遇到散落物,极易发生侧翻。

4、摩托车体积小,处在其他车辆的盲区里很难被发现。而且很多小排量摩托车声音小、灯光弱,使周围车辆难以察觉,容易造成剐蹭。

来源丨东吕高速大队

编辑丨孙万琪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