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某捞门店强制员工自费买礼物给投诉顾客”的新闻冲上热搜。

据某某捞一员工爆料,在他们门店,只要被顾客投诉——注意,不是调查后确定,是只要收到投诉——不管什么原因,员工必须先自掏腰包500元买礼物上门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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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位员工已经被迫签字离职,内部投诉无门,才跑到网上发帖求助。

某某捞当然没有装死,火速发了声明,称情况属实,表示会赔偿,并排查全国1000多家门店。

这一套流程下来,行云流水:认错、致歉、赔偿、排查,危机公关PPT看了都说标准。

但问题是,这样的制度是如何通过审查的?如果是门店行为,难道这样的制度不用备案吗?

更讽刺的是,该员工还补充说,有同事被顾客殴打,管理层不但不帮忙维权,反而骂员工“你为什么惹事”……

好家伙,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真是教科书式的“伤害转移”。

这让哥想起一则教育的例子:自家孩子被人欺负了,结果回到家来告状,反倒被父母一顿棍棒教育:你不惹事,别人会打你?——这就是某些原生家庭的悲哀!

但想不到,现在这种悲哀复刻到了某某捞这样的“熊家长”上了。

某某捞素来以“逆天服务”著称,但这样的服务不该建立在对自家员工的抽血式剥削上。善待顾客的前提,首先得善待员工。如果管理层只知道拿着鞭子抽打员工去哄顾客开心,那这碗鸡汤,迟早要馊。

所以,别瞎吹什么人情味企业了,从“压榨员工”升级成“教员工如何挨打”,连打工人最后的尊严都要收500块手续费,这这样的某某捞,不“吃”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