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及到的犯罪还能不能进行辩解?
貌似这根本就不是问题,但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在个别犯罪嫌疑人那里。
比如一个人涉及到性侵类犯罪,他自己有可能首先就放弃了辩解。
第一,涉及到这类事情,总觉得低人一等,见到人都抬不起头,总觉得自己就是罪大恶极的人。
但这里面存在很大的误区。
一个人涉嫌强制猥亵罪,甚至是老师强制猥亵学生,但他只是涉嫌犯罪,并没有最终定罪。
到底有没有罪,还要等到检察院审查证据是否有问题,法院通过正常的开庭审理,才能最终确定这个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了,他才是罪犯;没有构成犯罪,他只是涉嫌犯罪,并不一定必然就构成了犯罪。
第二,即便有了一些貌似不合法的行为,不合法的行为和刑事犯罪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比如一个人摸了一个女生的手,甚至摸了她的腿,他有没有可能只是一般的性骚扰或者一般的猥亵行为?
或许对他进行拘留或者警告处分可能就行了。
但如果用暴力的方式、威胁的言语,或者利用自己的身份,比如医生这种权威性的身份来威逼利诱,在这种情况下,去摸了人家的隐私部位,这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了。
所以,仅仅摸摸手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其实是两说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一听说自己涉嫌犯罪了,就不敢辩解,只能唯唯诺诺地听从别人的安排、听从命运的安排,那么你就等于放弃了自己洗刷清白的机会。
所以,涉嫌犯罪能不能自我辩解?
肯定是可以的,而且一定要理直气壮地进行辩解,要有底气地辩解,说出事实,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
当然,如果自己真的干了这件事情,根据严格的法律规定查看一下,确实没有任何问题,或者是找一个更为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你完全构成犯罪,那就没有必要硬挺着,直接认罪认罚就行了。
但是,如果根据相关的情况,觉得自己确实不构成犯罪,那就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必要完全听从于命运的安排。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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