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小年岁
在《红楼梦》中,晴雯的年龄书写用笔不多,却很重要,它是曹雪芹“大时间观”叙时的一个重点标杆。其修改完善过程,显示了小说叙时艺术的特点。
刘旦宅绘晴雯补裘
人们熟知小说中由于叙时年龄差出现的“大宝玉”和“小宝玉”,却少有人注意到也有从“大晴雯”到“小晴雯”的变化及其意义。
晴雯年龄书写的最终完成,当然是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诔文[1]云:“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又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第七十七回叙晴雯十岁时被赖大家的买入贾府,孝敬贾母,可知在贾府为奴六年。十六岁夭亡,与宝玉相处五年八个多月。这些信息,应该是读解晴雯年龄和宝晴相处岁月的依据。
至于她与贾宝玉的年龄关系,人们习惯于按“红楼纪历”[2]推算,晴雯夭亡在红楼十五年,即贾宝玉十五岁之年,自然可以得出结论,晴雯比贾宝玉大一岁。从年龄差说,二人近乎姐弟。
在此之前,晴雯年龄的另一次相关书写,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袭人抽得桃花签,注云:“坐中同庚者陪一盏。”此处有叙述语言:“大家算来,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她同庚。”
按,第六十三回,为“红楼纪历”第十四年,即贾宝玉十四岁之年。
第二十二回写上一年贾母给宝钗及笄之岁即十五岁过生日,这年宝钗应该是十六岁。据此,则“同庚”的晴雯也应该是十六岁。这与第一回(“红楼纪历”元年,宝玉一岁)叙英莲(香菱)三岁,比宝玉大两岁;第六回(“红楼纪历”八年,宝玉八岁)叙袭人比宝玉大二岁(十岁)相合,是年均为十六岁。
按此回与袭人“同庚”所叙年岁算,第七十至八十回是红楼十五年,晴雯死时应该是十七岁,而宝玉十五岁,晴雯大两岁,与第七十七回及《芙蓉诔》所叙年龄差不合。既然后者是最终书写,可知晴雯的年龄调小了一岁。
戴敦邦绘晴雯
笔者把第六十三回所叙与袭人宝钗等同庚的晴雯视为“大晴雯”,而诔文所叙十六岁夭亡的晴雯称为“小晴雯”。
从表面上看,从“大晴雯”到“小晴雯”,只是从第六十三回到七十七八回的十几回之间,年龄只有一岁差别的变化,如若视为舛误,把大晴雯名字删去,岂不顺畅方便?
但这绝不是科学态度。诸本文字皆同,说明确系原稿。怎么能不弄清缘由,就视作“舛误”?
笔者研究表明,大小晴雯,实际上隐含着与贾宝玉年龄关系的变化。它涉及作者对晴雯年龄叙时的整体设计的矛盾处理,这一矛盾渗透在整部小说的叙时过程中,第六十三回和七十七回大小晴雯的年龄差异,乃是这一矛盾的两个凸显点,并且显示作者的重要构思变化。
这样,事情就有了不一般的意义:作者为什么如此设计和处理?晴雯年龄最终书写有何标杆意义?晴雯的年龄叙时探讨对于《红楼梦》研读可以提供什么启示?这些就是晴雯年龄叙时解读需要面对的问题。
年画晴雯
二、事体情理
晴雯年龄的设置,关系到晴雯形象和宝、晴之间情感内容的描写。
影响晴雯年龄设置有两个因素:
一是作为丫鬟服役的年龄合理性,二是作为宝玉情感知己的年龄合理性。它们又与贾母安排意图相关。晴雯和袭人都是由贾母房拨给服侍贾宝玉的丫鬟。但贾母的目的并不相同。
第三回说,“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第七十八回贾母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可知,老谋深算的贾母的意图,安排袭人是目前需要尽心服侍宝玉的大丫头,安排晴雯是为包含“侍妾”的“将来使唤”。
目标不同,对年龄的要求,以及与主子年龄关系的要求显然不同。贴身丫鬟,最好是年龄与小少爷近似姐弟。所以袭人比宝玉大两岁是合适的。而供“将来使唤”的丫鬟却宜年龄稍小,与少主近乎兄妹。
这并非逻辑推算,而是一种现实情理。
但现实情理的另一方面,是晴雯也成为了宝玉身边的大丫头。
连环画《晴雯》
按照第六十三回怡红院丫鬟凑钱给宝玉过生日的等级差,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各五钱;芳官、碧痕、小燕、四儿各三钱(864页),等级意味服役时间大体相当,即年龄亦相近。如此看来,第六十三回晴雯与袭人同庚,都比宝玉大两岁,是有其合理性的。
但却不符合贾母供“将来使唤”,年龄应偏小的要求。这二者显然存在矛盾。就是依“红楼纪历”,红楼十五年,晴雯十六岁夭亡时,贾宝玉十五岁,仍是姐弟差,还是不合贾母安排的“情理”。
可见,与晴雯年龄书写相关的另一面,是贾宝玉的年龄书写问题。而按“红楼纪历”的单一叙时线索,这个问题无法解决。必须另寻他路。这条出路,就是曹雪芹反复强调的“事体情理”。
晴雯出场在第五回。在“红楼纪历”第八年,即贾宝玉八岁之年。
秦氏带宝玉到自己的卧房里睡中觉:“于是众奶母服侍宝玉卧好,款款散了。只留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丫鬟为伴。”这是晴雯名字的第一次出现。
甲戌本在“晴雯”名字处有夹批:“名妙而文”。依十六岁夭亡倒推,这年晴雯九岁。按照《芙蓉诔》所叙,晴雯十岁才来到贾府。这次服役是不可能的。
甲戌本《红楼梦》
但是按照所描叙的“事体情理”,这又是可能的。因为紧接着的第六回开始,就是影响深远的贾宝玉梦遗后,与袭人“初试云雨情”的情节。
按照男性生理发育规律,这应该是至早十二岁以后的事情。第七回宝玉秦钟见面,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也是写少年男孩暧昧情感。既然是贾宝玉十二岁的事情,十岁进贾府的晴雯服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这就说明,单纯按照叙述贵族贾府衰败历程的“红楼纪历”时间线,是不能体现艺术形象贾宝玉的实际年龄的,也就无法解决晴雯年龄设置与贾宝玉年龄关系的矛盾。
为此,曹雪芹设置了两条叙时线索:一条是“红楼纪历”依照书中所叙自然年月展示的贾府末世衰败历程,可称为“贾府生活时间”;另外一条,则是主人公贾宝玉从童年、少年到青年历程的“贾宝玉成长时间”。二者有所重合,但并不完全一致。
作者在描述主人公贾宝玉的生理心理成长时,突破了“红楼纪历”的自然年岁叙事逻辑,采取了以“事理逻辑”呈现实际年岁的叙时方式。
宝黛初见、宝玉梦遗、宝菡(蒋玉菡)之交,甚至宝黛之恋等都是如此。[3]
张爱玲敏锐地发现:“自‘青埂峰下’一语(按:指第二十五回濒死重生事)后,不再提贾宝玉的年岁。……续作者也始终不提岁数,是他的聪明处。”[4]但她没有悟到不提“岁数”是作者的独特叙时艺术。
不但贾宝玉“不提岁数”,在六十三回以前,晴雯的年龄也是模糊化处理。但凡是晴雯出现在大丫鬟群体中,或与其他大丫鬟如袭人、麝月等一起出现时,并不给人年龄偏小的感觉。(如第二十回、第二十七回、第三十七回、第五十一回、第五十八九回、第六十二三回等)
电视剧《红楼梦》中晴雯剧照
但凡描写与宝玉单独相处的场景(如第八回、三十一回、三十四回、五十二回、七十七回等),“小晴雯”的特点就很突出,小说的实际描写显示的晴雯与宝玉的年龄关系就并非姐弟,而似兄妹,符合现实情理。
第八回贾宝玉去探望薛宝钗,从薛姨妈处喝了酒回来,晴雯埋怨宝玉,在宝玉面前撒娇,晴雯的娇痴婉转和宝玉的温暖体贴栩栩如生:
只见笔墨在案,晴雯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耍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宝玉听了,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
说着便伸手携了晴雯的手,同仰首看门斗上新书的三个字。
电视剧《红楼梦》中晴雯补裘剧照
按照“红楼记历”,这年应该是贾宝玉九岁,晴雯十一岁的年龄。但这里描写的情境,不是姐姐在弟弟面前撒娇,而是哥哥宠着妹妹。
以后,宝晴的年龄和情感关系就是按照这个近似兄妹关系的逻辑展开的。“撕扇”是晴雯对宝玉少爷脾性的回击,也包含着某种在年龄较大的兄长面前任性撒娇的意味,而不可能是姐弟间的纠葛。
特别是第三十四回,宝玉要晴雯送旧手帕给黛玉,“晴雯一路盘算,不知何意”(456页)。这种男女间私相授受的情感隐秘,连替贾芸红玉传手帕的小丫头坠儿都知道,聪明的晴雯竟然如此不知世事。这只有在“小晴雯”的逻辑链条上才能理解。
这还进一步说明,“小晴雯”不仅是宝晴亲密关系描写的需要,还寄托着作者对天真单纯“童心”的理想。
李贽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童子者,人之初也……其长也,有道理从闻见而入,而以为主于其内而童心失。”[5]
宝黛之情的青春理想特质与宝晴之情的“童心”理想特质分别代表作者两种“情”的理想。依此情理,晴雯年龄不只小于贾宝玉,还应小于林黛玉。
显然,大小晴雯隐形叙事的矛盾必须解决。按照宝晴关系在小说叙事中逐渐凸显的重要性,和《芙蓉诔》的终极情感表达逻辑,“大晴雯”应该年龄变小,宝玉应该年龄变大,成为“大宝玉”与“小晴雯”的格局,使得宝晴之间的关系从童年玩伴到人格知己的发展更具有合理性。
赵成伟绘晴雯
在《芙蓉诔》中描写的晴雯,已经不是服侍主子的丫鬟,而是与宝玉几乎没有等级距离无视礼教防范的最亲近的玩伴,“亲昵狎亵,相与共处”。从“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芽枉待”等儿童游戏的细节,到“红绡帐里,公子情深;黄土陇中,女儿命薄。汝南泪血,斑斑洒向西风;梓泽余衷,默默诉凭冷月”的典故运用,“大宝玉”与“小晴雯”的设置都更符合读者想象的“事体情理”和宝晴之情的“童心”理想特色。
无论从叙事逻辑,还是理想寄托要求,曹雪芹要对“大晴雯”的年龄设置有所修改都势在必行。
三、两份名单
但曹雪芹的这种修改不是孤立进行的,它肯定是作品整体构思的一部分,与小说创作过程的其他修改相联系,特别是与丫鬟群相联系。细读《红楼梦》,人们发现了两个名单。首先是大丫鬟的名单。
《名家图说四大丫鬟》
《红楼梦》所写的重要丫鬟,除晴雯外,其经历多有所回叙。如第十九回袭人对宝玉说:“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了你几年——”第三十二回袭人对湘云说:“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说明她几岁时就被卖到贾家。
第三十回金钏哀求王夫人:“我跟了太太十几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这些话表明,袭人金钏儿等在贾府的工龄起码在十年以上。作为童奴,她们开始服役的年龄也不可能太小。
黛玉带来十岁的雪雁,贾母还嫌她太小,派去了鹦哥(紫鹃)。而按《芙蓉诔》所叙,十岁的晴雯来到贾府只生活了六年。与袭人等的“工龄”相差太大。可见,原来“工龄”必相差无几。从“大晴雯”到“小晴雯”,“工龄”变短,”小晴雯“就被排斥出大龄群体了。
第四十六回鸳鸯对平儿说的话,就反映了这种年龄群体人员状况:
“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不说,什么事儿不做?这如今固都大了——”
这是一群大丫环的名字。年龄相近,经过多年服役才上升到随侍主子的地位。鸳鸯说得很详细,连已死和被撵逐的都一一提到,应该没有遗漏。
此处“去了的茜雪”后庚辰本有署名脂砚斋的批语:“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在“各自干各自的去了”,庚辰本有批语:“此语已可伤,犹未各自干各自去,后日更有各自之处也,知之乎?”[6]
庚辰本《红楼梦》
脂批所谓“十二钗”,应该是指大丫鬟一类,不过鸳鸯提到的包括自己与平儿共十四人。但鸳鸯没有提晴雯,而在以前的文字中,不说袭人,晴雯至少总是同麝月并提的,因为她们等级地位相同。
但这个名单中,有袭人、麝月却无晴雯,这恐怕不是被鸳鸯等排斥在外,而是因为晴雯年龄变小。这明显是有意与《芙蓉诔》晴雯年岁照应。
第七十回叙:“因又年近岁逼,诸务猬集不算外,又育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
凤姐看了,排在前面的依次是鸳鸯、琥珀(964页)与前引鸳鸯话中的名字一致,只有“彩霞”在这里换成了“彩云”。这个不全的名单可以印证鸳鸯所说确实是与她相当的较大年龄的丫鬟。
小说里还有一个名单。第四十九回通过叙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来到贾府进入大观园时把园内诸人年龄全部提升:
《红楼梦里的小姐与丫鬟》
此时大观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邢岫烟,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一共十三个。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他十二个人皆不过十五六七岁。……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这里除凤姐年龄明显失误外,整体年龄提升意图是很清晰的。
程高本改为“叙起年庚,李纨年纪最长,凤姐次之,余者皆不过十五六七岁”。“十五六七岁”显然也包含贾宝玉。在“红楼纪历”里,这是贾宝玉十三岁之年。这个名单意味着宝玉十三岁年龄线被突破了。
此回前有庚辰本回前总批:“此回系大观园集十二正钗之文。”[7]这句批语与第四十六回鸳鸯叙同伴的话署名脂砚斋的批语“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完全是呼应的。
前者“十二正钗”身份都是贵族小姐及家人,后者“十二钗”均系身边服侍的大丫鬟,应该就是所谓“十二副钗”人物。
除了这种呼应以外,还有年龄调整的呼应,就是都把年龄稍微调大,并把相互年龄差调小,以便形成青春少女群体。而在丫鬟群体中,却没有晴雯的名字,因为晴雯的年龄没有相应调大,而是相应调小了。
这两个名单是有联系的。宝玉及十二正钗年龄调大,鸳鸯等十二副钗年龄也相应调大,是为了更好的描写大观园的青春生活,也暗示即将面临的危机。而唯独晴雯年龄相应调小,则是为即将描写的晴雯悲剧作准备的。
郁风绘补裘
这里当然出现一个问题:既然第四十六回鸳鸯的话已经把晴雯排除于袭人等同龄人之外,为什么第六十三回又把晴雯、袭人叙为同庚即同龄人呢?
刘世德先生在探讨彩云和彩霞在小说中出现的规律时,提到曹雪芹可能因为故事构思的变化,出现“在回次上居后的反而早于在回次上居前的”现象,如出现彩云的第六十一、六十二回就早于出现彩霞的第二十五回,第四十六回。因为彩云故事早于彩霞故事。[8]
而“大晴雯”的第六十三回正出现在六十一、六十二回的延伸线上,而暗示晴雯年龄变小的鸳鸯所说的名单反而出现在较前的第四十六回。这也就是说,第六十三回大晴雯年龄可能是作者晴雯家世原初设想的留痕。
笔者已有推论,这一原初设想,是第二十六回佳蕙说“晴雯绮霰仗着老子娘的脸面”透露的,第六十三回林之孝家的说“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是对第二十六回的呼应,那时晴雯只是作为宝玉的大丫头,还没有把宝晴亲密关系作为重点内容,所以写晴雯与袭人同庚。
《从曹学到红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后来作者修改时,应删而未删,导致年龄叙时矛盾。张爱玲也依据探春花签及晴雯早期身世书写等认为“第六十三回写得最早”。[9]
笔者也还可以提出补充证据,如这回凑钱的大丫头只有袭人、晴雯、麝月、秋纹四人,碧痕与小燕四儿等并列,[10]但第三十六回王熙凤说宝玉有八个大丫头,第二十四回碧痕同秋纹一起斥红玉越位,第三十一回晴雯述碧痕伺候宝玉洗澡,都说明碧痕已是大丫头。
六十三回的排位及晴袭同庚确系早期书写。这种留痕增加了阅读障碍,但从另一方面看,它也给后人留下了探索作者构思变化的轨迹。从诸本皆同看,是否作者有意为之?后人还是谨慎对待为好。
晴雯年岁的矛盾存留和修改,又一次证明了理解和把握曹雪芹“大时间观”叙时艺术的重要性。曹雪芹以“新奇别致”的“假语村言”构思,突破史传精确叙时传统,明确宣示:“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5页)[11]
大小晴雯的设置,体现了作者在晴雯身份和宝晴关系处理“事体情理”的矛盾及构思变化。而与第四十五回黛玉添岁,第四十九回宝玉群钗年龄调大相应,第四十六回被排除出大龄丫鬟队伍的“小晴雯”才真正反映了作者修订稿对宝晴关系的“事体情理”的最终选择,也更突出了晴雯悲剧的童真和青春意蕴。
四、花季殒灭
《红楼梦》描写了一系列青春少妇少女悲剧,但很少标明年龄。独有“小晴雯”夭亡定格于十六岁。这是因为晴雯之冤与死,意义非同寻常。脂批云:“一篇为晴雯写传,是哭晴雯也。非哭晴雯,乃哭风流也。”[12]
《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4月版。
这是曹雪芹“大时间观”设计“标杆年岁”的匠心操作。其意义在于将传统的“二八佳人”意象注入“当代性”内涵,创新晴雯花季殒灭的悲剧意义。
从杜牧的“娉娉袅袅嫋嫋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赠别》),到《西厢记》“年一十九岁”的崔莺莺,古代女性的青春年华都为人们流连吟咏。
但因女子十五岁及笄成年,故十五六岁或“二八”尤其成为花季年龄,“二八佳人”遂成为青春少女代称,“二八”也成为文人墨客歌颂女性美的数字符号。
这大概从南北朝时期就开始了。南朝梁王僧孺《月夜咏陈南康新有所纳》:“二八人如花,三五月如镜。开帘一种色,当户两相映。”
南朝萧衍《东飞伯劳歌》:“南窗北牖挂明光,罗帷绮箔脂粉香。女儿年几十五六,窈窕无双颜如玉。”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2017年版。
隋江总《东飞伯劳歌》:“银床金屋挂流苏,宝镜玉钗横珊瑚。年时二八新红脸,宜笑宜歌更红脸。”
唐李昂《赋戚夫人楚舞歌》:“定陶城中是妾家,妾年二八颜如花。”
李白《江夏行》:“适来往南浦,欲问西江船。正见当垆女,红妆二八年。”
顾况《悲歌四》:“何处春风吹晓幕,江南渌水通朱阁。美人二八面如花,泣向东风畏花落。”
权德舆《玉台体十二首》:“婵娟二八正娇羞,日暮相逢南陌头。”
王琚《美女篇》:“二八三五闺心切,褰帘卷幔迎春节。”
五代李中《溪边吟》:“茜裙二八采莲去,笑冲微雨上兰舟。”
欧阳炯《南乡子》词:“二八花钿,胸前如雪脸如莲。”
宋柳永《小镇西.仙吕调》:“意中有个人,芳颜二八,天然俏。”
赵彦端《鹧鸪天》词:“绰约娇波二八春,几时飘谪下红尘。”
曹冠《西江月》词:“秋霁姮娥二八,寒光逼散浮云。小山丛桂吐清芬。”
苏轼《李钤辖坐上分题戴花》诗:“二八佳人细马驼,十千美酒渭城歌。帘前柳絮惊春晚,头上花枝奈老何?”
元孙华孙《枫桥夜泊》:“二八蛾眉双凤吹,满天明月按凉州。”
明汤显祖《牡丹亭》第十出“惊梦”杜丽娘自叙:“吾今年已二八,未逢折桂之夫;忽慕春情,怎得蟾宫之客?”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瞳人语》:“车幔洞开,内坐二八女郎,红妆艳丽”。
《全校会注集评聊斋志异》(修订本)
又《画皮》:“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乃二八姝丽,心相爱乐。”
以至最能寄托作者童心理想与曹雪芹晴雯形象遥相辉映的狐女婴宁也是“年方十六”(《婴宁》)……
这表明“二八”意象的经典性和普及性,是其他年龄数字和语言符号难以代替的。不过所有这些前人吟咏,都还只是停留在美色欣赏上,稍微深沉一点的,也不过是对红颜薄命的感叹。
但晴雯不同,她不但有绝世之美色,更有绝世的人格风骨。“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嗟念。”“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晴雯的青春悲剧既有一般的女性青春悲剧内容,更蕴含着丰富深刻的历史和时代内容,它是“美”的悲剧,“才”的悲剧,是人性恶的悲剧,还是具有政治伦理民族内涵的哲思文化悲剧。[13]
它与最符合贾宝玉“清净女儿”意蕴的传统“二八佳人”意象相连接,交融,碰撞,就能够在小说“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题表现中,迸发出最强闪光。
《曹寅与曹雪芹》(增订本),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芙蓉女儿诔》开篇云:“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作者摒弃“二八”的俗语形态,包括可能的轻佻色彩,而代之以庄重语汇。痛悼花季殒灭,长歌精魂永恒。
这就是作者在晴雯年龄设计最终取向“小晴雯”的意义。
2026年3月19日写成于深圳
注释:
[1] 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除另有说明外,均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2] 参见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版,183-212页;沈治钧《红楼梦成书研究,新编红楼纪历》,中国书店2004年版,180-201页。
[3] 参见刘上生《宝黛之恋“情”理”矛盾的艺术处理》,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2025-5-8
[4] 张爱玲《红楼梦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018页。
[5] 【明】李贽《焚书续焚书》,中华书局2009年版,卷三《杂述.童心说》。
[6] 【法】陈庆浩编著《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版,595页。
[7] 【法】陈庆浩编著《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603页。
[8] 刘世德《红楼梦版本探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99页,95-98页。
[9] 张爱玲《红楼梦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152页。
[10] 参见刘上生《晴雯怎么成了孤儿——<红楼梦>研读札记》,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2025--12-7。
[11] 参见刘上生《林黛玉的年龄提升和曹雪芹你的“大时间观”——<红楼梦>人物年龄错迕问题新议》,载《曹雪芹研究》2025年第1期。
[12] 【法】陈庆浩编著《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679-680页。
[13] 参见刘上生《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298-32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