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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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评价听证会现场受访者供图

48岁的方志文最近被认定为诚信的人。

这是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台法院”)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干部在一个文化礼堂里表决通过的。

方志文和妻子欠债近300万元,已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清理。因为债务规模庞大,二人还款能力较低,案件办理并不乐观。案子能办下去的关键是,能否认定夫妻俩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为此,天台法院专门开了场听证会。

在普通民事案件中,这种用于认定债务人诚信的听证会并不常见。

2021年,天台法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立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单位。这也意味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他们可以多尝试新方法。

做还是不做

2月6日上午,法院就近借了一个文化礼堂安排了这场听证会。

不多久,15位参会人陆续到齐。桌椅围成长方形,案件承办人和管理人坐中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干部则与方志文夫妻面对面,一旁还有几位债权人。

天台法院的90后干警庞淇方是这场听证会的主持人,也是案件承办人。像这样的听证会,法院从2023年开始已经组织过20多场。一开始,他们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开,后来,他们多选在人大代表联络站。

半年多以前,庞淇方和方志文第一次见面,那时,他对这个案件“没有信心”。

这个沉默寡言的微胖男人,儿子还在念大学,女儿刚上五年级,一家人住在父母在村里留下的老房子里。夫妻俩的债务已经接近300万元,银行、亲友和同村人都已经借遍。

“其中本金有100多万元,剩下的钱,都是借来还利息”,庞淇方回忆,2025年年初,两人因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无法再办理银行贷款,生活“转不动了”。

过去,法院遇上确实无财产、无收入可供执行的债务人,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其继续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案件不会销案,仍积压在法院执行系统中。

天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中云曾提到,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由于缺少正向激励机制,许多看不见“重生”希望的债务人选择“躺平”,还有人与配偶离婚,转移、隐匿财产来逃避执行,很多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越来越紧张。

现在,天台法院在立案阶段就开始筛选,哪些案子可以用个人债务清理的方式来解决。

庞淇方补充,在执行程序中,通常遵循“先到先得”,先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先拿到钱;但在个人债务清理中,会让所有债权人统一申报债权,将债务人现有财产按照债权比例公平分配,再制定还款计划。

他认为,这样不仅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能及时拉债务人一把,尽可能让“矛盾不再扩大化”。债务人不用躲债度日,而是“把全部精力放到重新开始上”。

如果不是走到个人债务清理这一步,方志文也觉得,钱一辈子都还不完,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管理人许旭涛是浙江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摸排两人的财产和债务情况。他记得,夫妻二人学历不高,方志文没有稳定工作,压力都压在了做保险推销员的妻子肩上。妻子不是正式员工,卖一单才有一单提成,月均收入约4000元。有一次见面,提起债务,妻子情绪很激动,方志文垂着头,一紧张,说话还有些结巴。

他告诉许旭涛,自己开过烧烤店,当过房产中介,过去10多年,他两次借钱和朋友一起投资做项目,一次是入股体检中心,一次是被忽悠去炒币。两个项目都失败了。

其间,母亲患脑中风,父亲患肺癌,夫妻俩奔波多地求医,又向亲友借了医药费。5年中,双亲相继离世。那时为了多赚钱,他开了烧烤店,每天忙到深夜,坚持了两年,只做到“收支平衡”。

许旭涛记得,当时去村中走访,和他交谈过的村民都认为,方志文“为人老实”,算得上热心,村中有什么红白喜事,都会去帮忙,就是“没什么经商天分”。他找到方志文的债权人,发现对方还是前任村支书,借了方志文数十万元。

但他走访了一圈,同样心里没底。

许旭涛坦言,如果债务人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债权人的利益就没有任何保障,个人债务清理中的还款计划不好做,案件通常难以推进。

在法院的会议上,大家讨论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做,方志文家的情况“只会更差”。“总归要为这个家庭考虑,两个小孩都还在读书。”庞淇方说。

“如果能通过个人债务清理,解除失信等限制措施,没准他能够做一份稳定工作,再做个副业”,庞淇方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没办法激发债务人本身的再创收能力,案件就陷入了死循环。”

“我们不是要赖账”

首先要确定方志文夫妇是不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诚信是个主观概念”,庞淇方记得,刚开始办理这类案件时,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入手。

最早办案时,他们很“教条”,债务人过来申报,就按照他的材料,排查财产、债务情况,仅仅考虑财产如何处置、如何分配。

他们参考企业破产法中的办法,但是,企业破产后,现有财产分配完,案件就结束了,但自然人不一样,“他现在没有财产,不代表未来没有财产”。

他们想,或许财产处置与分配并不是完结,而仅仅是开始,要深入了解债务人和债权人想法,了解更多案件细节。

可是,有的案子还是办不下来。他们发现,有的债务人有逃债的想法,还款计划“只是随口报报”。有的债务人确实想还款,但收入较低,还款目标形同虚设。

那时,他们才意识到,还款计划的制定只是个人债务清理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要先判断“这个人是不是诚信,值不值得法院来做个人债务清理”,而不是“以还款计划作为最终目标”。

庞淇方印象深刻的是,当时院里有法官提出,个人债务清理是一个社会层面的问题,在诚信评价时如果只考虑债务人、债权人和法院“三方关系”,工作上有些局限。“他说‘社会层面的事,一个法律程序没办法全部囊括,是不是应该引入一些人共同参与?’”

受检察机关不起诉等听证制度的启发,他们联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邀请了对债务人比较了解的村干部,一起来开诚信评价听证会。

庞淇方介绍,法院会整理债务人相关资料,提交给由代表、委员等组成的诚信评价工作小组,并在债务人户籍所在地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议事堂进行公示。其间,工作小组的成员要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走访。

公示期结束后,诚信评价工作小组会收集当地群众提供的债务人信息线索。准备好这些后,他们才会召开听证会。2023年至今,天台法院在每个乡镇街道基本上都开过一场听证会。

听证会上,他们设计了专门的评价表,从负债原因、清偿意愿、偿债能力、社会评价四个维度对债务人诚信度进行评分,只有最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债务人,才能够被视为诚信。

在这场听证会中,一位代表提出,“如果房产拆迁,补偿是否可用于提前还款”,还有一位问:“如果工资上涨或有额外收入,要怎么处理”。方志文回答,如果有多余收入,会先用于还款,如果自己失业,也会马上找别的工作。

还有一位债权人发现,方志文把农村房屋过户到了儿子名下。

庞淇方提前调查过这一情况,据他了解,方志文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后,儿子到银行贷款,借来的钱同样用于还债。

“我们不是要赖账,只是希望有尊严地活下去。”方志文的妻子说。

最终,方志文夫妇的诚信评价均分为95分。庞淇方当场宣布,建议解除限制消费令、删除失信信息、解冻账户。

在还款计划中,法院给他们留出基本生活费,第一年,他们至少还3.6万元,逐年递增至6万元。

听证会结束后,夫妇俩向每一位参会者道谢。

还有希望熬过去

作为一名年轻干警,庞淇方见过不少“不幸的人”。

他还记得,一个做家电维修的男人患有白癜风,“皮肤一片一片雪白”。他不太会跟人打交道,带着两个小孩,妻子身体不好,因为给家里长辈治病,不断套现信用卡,账单到期了没办法还钱,被银行起诉。

还有一个女医生,自己帮丈夫借钱炒股,欠了150万元,丈夫和她离了婚,她独自带着小孩,也带着债务生活。在听证会上,她一直在哭。

庞淇方回忆,每个案件、每个人的性格都不相同,他每做完一个,都感觉是给“债务人卸掉了一层枷锁”。“起码是在你觉得‘人生到此为止’的时候,我把你拉住,说没关系,还有希望熬过去”。

在新冠疫情结束时,他遇到不少负债累累的人,餐饮店老板、创业者……做什么的都有。一个27岁的年轻人曾是一家服装加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下游款无法收回,公司资金链断裂。为维持经营,他多方借贷,公司最终倒闭,他背上约119万元债务。

随后,他的婚房被强制执行,个人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婚妻也离开了他。他向法院申请个人债务清理,在召开诚信评价听证会时,法院特意邀请了一位青年创业者代表参与。

最终听证会通过的方案是,每月为他保留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最低还款2.5万元,还给他另外设置了“创业奖励”,允许他每年留存电商业务30%的收益用于再创业。

2025年,天台法院受理了303件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办结213件,成功清理66件。没办成的案子里,有的是债务人真的无钱可还,有的突然失联……

有一次,一位债务人户籍所在地的人大代表发现,债务人没有上报自己父母的拆迁安置。还有一个债务人,自己在村里建了新房,瞒着不上报,会上一位村干部发现了。开完会后,法官就去了他的新房,发现装修颇好,马上就把案件否掉了。

庞淇方曾被债权人指着鼻子骂,觉得法院就是想帮债务人。但他觉得,更多债权人能够体谅债务人和法官的难处,“如果是一个公开公平透明的程序,他们也愿意参与进来”。

在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看来,天台法院的诚信评价做法有其独特之处。

徐阳光介绍,“诚实而不幸”是类个人破产案件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现有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深圳、厦门颁布的地方条例有所规定,但并不具体,且适用范围有限。

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殷慧芬告诉记者,个人破产法的出现,最早就是从债权人的利益出发,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大家逐渐意识到,债务人可能因投资失败、遭遇变故等客观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免除部分债务,给债务人留下重新开始的机会。

殷慧芬提到,在这个过程中,法院遇到的障碍之一就是来自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债务人到底是有钱不还,还是确实没钱可还。如果这个人是老赖,就不值得这样做,于是法院才开始注意诚信问题。”

徐阳光认为,一方面,当地代表委员和村干部对债务人的实际状况更为了解,能够营造让债务人不敢说谎的环境,也能够让社会公众,尤其是跟债务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曾经是或者今后可能是债务人合作交易对象的人,能够真正了解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和诚信状况。

另一方面,法院能够借助这个流程普及个人破产的理念。“这个程序中积累的规则,比如哪些财产可以豁免,哪些财产不能豁免,哪些债务能够免除,免除要经过什么程序,这些对个人破产立法都是有参考价值的。”徐阳光说。

但他觉得,在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中,这种方法不一定适用,隔壁邻居、同村人都不一定对对方的情况非常了解,采用这种做法的成本将大幅增加。徐阳光还提到,目前各地都在诚信识别上进行探索,他曾到余杭区人民法院调研,当地开发了专门的系统,来识别债务人的诚信状况。

殷慧芬觉得,推行个人债务清理,社会需要有一个接受过程,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能够让更多人知道,它“并不是老赖逃债的工具”,而是要为确实无力清偿的债务人提供生存的可能性。

最近,方志文的案子就要结案了。

(应受访者要求,方志文为化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