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明明写着长期有效,凭什么单方面涨价?”近日,消费者安先生向山东商报天天3·15消费维权站反映,自己2021年办理的山东电信18元“长期套餐”在今年初被擅自调整为38元。尽管运营商退还了部分差价,却始终拒绝恢复原有资费,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安先生称,2021年12月,他通过山东电信网上营业厅办理归属地为滨州的手机卡,办理页面显著标注“月租18元、长期有效”。正是基于这份“长期”承诺,安先生完成了开卡办理。此后四年时间里,他一直按照18元标准按月缴费,资费从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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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安先生查询账单后发现,自己的手机套餐月租从18元上调至38元,涨幅超过1倍。面对每月凭空多出的20元支出,安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到山东电信客服。

“一开始对方态度非常强势,对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安先生告诉记者,直到今年3月份,电信才最终同意退还2026年1至3月每月多收的20元差价,“但对方以‘18元套餐已取消’为由,明确拒绝为我恢复原套餐。”安先生推测,这或许是众多遭遇同类问题的用户集中反馈后,电信迫于舆论压力做出的被动应对,但“恢复原套餐”这一核心诉求依然悬而未决。

针对安先生反映的情况,3月26日,记者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热线10000进行采访核实,当天晚些时候,山东电信客服人员来电回复称,安先生此前办理的套餐并非长期18元,而是38元基础套餐叠加“预存100元、每月返还20元”的优惠活动,协议有效期12个月。活动自2022年1月2日起,安先生2023—2025年每年1月均缴费100元,运营商据此认定用户已完成续约,意味着安先生对活动规则知情且认可。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于2025年6月10日公示活动下架信息,并于当年12月27日向安先生发送了调整通知短信,但截至发稿未能向记者提供相关通知记录。该工作人员强调,目前原18元套餐已正式下线,仅能提供每月减免10元的新优惠方案,因安先生不予认可,公司已向上级汇报,预计4至5月推出“平替活动”,并承诺赔付过渡期间额外产生的费用。

对于运营商的回复,安先生坚决否认。他表示,自己此前未收到任何关于资费调整的短信通知,自己办理业务时网页明确标注“长期套餐”,安先生认为运营商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涨价属于违约行为。“我们的诉求很明确,就是希望恢复到原来的18元月租。”截至发稿,安先生仍在使用调整后的38元套餐,双方的拉锯战仍在持续。

针对上述争议,山东科润律师事务所亓京峰律师表示,办理套餐时页面标注的“电信5G畅爽卡18元65G流量300分钟长期套餐”是电信服务合同核心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运营商应依约履行,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法律保护。

亓京峰表示,依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服务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山东电信虽主张该套餐为优惠叠加形式,但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办理时已明确告知安先生相关规则,且无法提供向其发送资费调整通知的记录,其单方涨价并拒绝恢复原套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运营商即便公示活动下架信息,也需向消费者履行有效通知义务,且该公示和通知行为不能作为其单方变更资费的合法依据,仅以活动下架调整资费不符合法律与合同约定。”此外,山东电信退还1—3月差价的行为,仅为返还多收费用,不能免除其恢复原套餐、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核心违约责任。

综上,山东电信在未协商一致、未履行有效通知义务的前提下单方涨价,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按原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亓京峰建议,消费者可先与山东电信协商,要求恢复18元原套餐;协商不成可向12315、通信管理部门等投诉;仍未解决的,可收集办理套餐的页面截图、缴费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

针对这一涉及“长期合约”效力认定的典型案例,山东商报·山海新闻将持续关注。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