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3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允许基层为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明确该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
“此次政策延续了既往长处方管理的核心思路,同时为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松绑,给慢病患者就医带来了便利。”3月18日,中国药科大学医药市场准入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伟在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落地见效,仍需从队伍建设、监管保障、配套完善等多方面发力,兼顾便民性与安全性。
国家医保局官网截图
李伟表示,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在长处方管理上与此前政策一脉相承。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明确长期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病情稳定的慢病患者可适当延长至最长12周,同时要求地方不得因费用控制、绩效考核等因素影响长期处方开具。他强调,推动长处方政策在基层落地,有助于解决慢病患者频繁往返医院开药的痛点。
政策利好之下,基层执行仍面临药品保障、用药监管等现实难题。李伟认为,其破解核心在于筑牢基层药学服务基础。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药学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专业的基层药学服务团队;另一方面,可充分借助医保定点药店的资源优势,向慢病患者提供延伸性药学服务,形成医疗机构与药店联动的药学服务体系。
用药安全层面,要考虑到长处方并非适用于所有慢病类型,较长的用药周期会对慢病随访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李伟强调,需从“疾病、患者、药品”三个维度精准界定长处方的适用范围,明确何种疾病、哪些病情稳定的患者、使用哪类药品时可开具长处方。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长处方的处方审核与点评工作,严把处方开具关口;同时强化开具处方后的用药随访与慢病管理,及时掌握患者用药情况和病情变化,让长处方与精细化随访管理相结合,避免因处方周期延长导致的病情监测缺位。
医保基金安全层面,针对患者一次性开具较长周期慢病用药的情况,亟需强化医保智能监管能力。通过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对患者的开药频率进行精准监测,重点关注同一参保人在不同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的行为,杜绝重复开药、过度开药等现象,从源头防范医保基金浪费,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