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网约车平台及聚合平台监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议题再次成为关注重点。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佘才高提出,应在国家层面立法明确聚合平台行业管理地位,厘清平台、合作方、司机的权责关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该建议直指当前监管短板,引发广泛讨论。
聚合平台扩张与监管挑战
近年来,网约车聚合平台凭借“一键呼叫多平台”的便利模式快速成长。截至2026年1月,全国网约车平台公司达396家,单月订单量近9.74亿单,其中聚合平台订单占比已近三成。
然而,高速发展也带来新的问题:
- 主体责任模糊:聚合平台仅作信息撮合,不直接运营车辆和司机,但缺乏统一法律定位,易成监管灰色地带。
- 区域化治理碎片化:现行规制多为地方性文件,呈现“一城一策”格局,如深圳、武汉等地虽有探索,但国家层面仍缺高位阶立法。
- 跨区域监管困难:平台“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普遍,属地监管部门权限不足,出现“看得见、管不着”的真空。
这些问题助长了市场乱象:部分合作网约车平台为抢市场降低司机准入门槛,导致服务良莠不齐、低价低质频现。调查数据显示,近半数消费者担心聚合平台存在低价低质风险,四成认为售后责任划分不清。同时,价格战压力传导至司机端,抽成比例不透明、劳动权益保障不足,加剧了行业生态失衡。
佘才高代表的三项立法建议
针对行业症结,佘才高代表提出:
1. 明确法律地位与行为规范将聚合平台纳入行业管理体系,界定其与网约车平台、租赁公司及司机的权利义务,并制定行为规范和处罚标准。要求对合作方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避免“只导流、不担责”。
2. 建立跨区域监管机制推行“源头监管+属地管理”结合原则,强化经营地监管职责,建立部际协同机制,防止平台利用注册地差异规避责任。
3. 强化从业者权益保障明确平台在劳动时长、报酬、保险、抽成比例等方面的责任,如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公开计价规则,将社保缴纳纳入法定义务,改善司机弱势地位。
多方共识推动制度供给
佘才高的建议与多位代表委员的呼声相呼应:张天任代表呼吁降低网约车保险成本,胡东方代表提议开展平台降佣行动,浙江人大代表郑彬铨则建议厘清多部门监管边界。这些提案均指向一个方向——行业规范化需要系统性的制度支撑。
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网约车行业不仅影响城市运行效率,更关系到数百万从业者的生计与公众出行体验。随着两会推动,相关立法有望尽快落地,填补监管空白,明确各方权责,让司机有稳定收入与保障,让消费者享受更安全、透明的服务,实现行业、从业者与用户的共赢。
互动话题
在你日常打车中,是否遇到过由聚合平台派单的司机服务与自营平台不同的体验?你认为在保障司机权益与提升乘客安全之间,应该优先解决哪一方面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我们一起探讨如何让网约车行业走得更稳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