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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君和你一起聊摩托
这两天车友圈又炸锅了,这次是因为3月8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播报的一则新闻:重庆一男子擅自骑走他人摩托车后发生车祸身亡,家属反过来起诉车主索赔。法院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给大家留个悬念,我们先捋一捋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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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的1月13日晚,重庆垫江县的邓某未经车主高某允许,擅自骑走了高某停放在路边的两轮摩托车。结果骑行过程中发生车祸,邓某当场身亡。随后邓某的家属一纸诉状把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7万多元,理由是:高某作为车主,没有保管好自己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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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定: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邓某未经允许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事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应当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高某虽然对车辆负有保管义务,但邓某的偷骑行为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与车主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自然是合情合理的结果,自己不知情下车被人骑走撞毁了,人撞没了反过来还问自己要钱,这事换谁都闹心。懂行的朋友都知道,一个过程简单清晰明了的案件,官司战线拉的长,权威官媒旧案新报,很多都是因为这次判决结果出炉后,以后的类似案件会按着这个标准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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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个案件,这次判罚等于给车友们吃下一颗定心丸。那么问题来了:
车主同意的情况下,骑车出了车祸该怎么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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