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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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
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
可是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私自安装“翻牌神器”
然而,这些“小聪明”
并未能逃过交警的“法眼”
已被交警锁定
3月5日16时许
贾汪大队卡口中队民警
在道路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
发现一辆货车在车头非法加装射灯
而且车牌区域存在异常
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细致查验
民警确认该车驾驶人
私自加装了“翻牌器”装置
该装置可通过驾驶室内的按钮
控制车牌快速收放
以此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企图逃避交通违法处罚
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
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
明确告知其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法律后果
深刻剖析此类行为
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
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险性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并全程监督其当场拆除非法装置
彻底消除了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故意遮挡或使用伪造号牌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助长驾驶人违法侥幸心理
给道路交通
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遮挡号牌的危害
1、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会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巡警公正执法。
3、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遮挡,致使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徐州交警提示
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
看似能躲避“处罚”
实则隐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更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漠视
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小聪明”
最终只会换来“大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