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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新委员。受访者/供图

记者|任文岱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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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商事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有利于我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有利于服务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北京市涉外审判及仲裁司法审查的集中管辖法院,始终以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工作目标。李迎新关注到,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对外经贸活动也愈发活跃,国际商事纠纷随之呈现高发频发的趋势。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约4万件,同比上升近50%。

“当前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李迎新表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内部衔接不畅、解纷队伍的国际化与专业化水平不足、机制对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需求的匹配度不够、国际影响力及竞争力有待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制约了其效能的充分发挥。

“十五五”时期,如何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李迎新看来,关键在于制度层面的创新以及纠纷解决渠道的衔接和畅通。

针对上述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李迎新建议,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与规则供给,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颁布为契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衔接国际的规则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快推进新仲裁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确保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同时,由有关部门制定商事调解组织管理的具体办法。

其次,要加大对不同解纷方式的整合力度。进一步整合不同机构之间的对接机制。例如,案件信息系统的对接与必要信息的共享,诉讼费、仲裁费、调解费的转换与适当减免等。还要持续向企业和社会普及仲裁、调解的独特优势和流程,倡导“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选择商事仲裁、调解的意愿。

“解纷队伍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李迎新表示,可以加大对知名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引入,吸纳知名专家、资深仲裁员、执业律师等法律共同体成员,特别是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参加多元解纷工作,做到选优、选强、选精专家调解员队伍,形成高质量、多层次、国际化团队。

最后,要强化数字赋能与规则引领。李迎新表示,要善于运用区块链存证、人工智能辅助等信息技术提升解纷的效率和公正性,实现不同解纷方式的在线衔接。同时,鼓励本土机构、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规则制定,在国际舞台发出中国声音。要打造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争议解决品牌,吸引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在我国解决纠纷,将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