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购买新车暂未登记需要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前往就近车管业务窗口或在相关车辆销售4S店(已开通临牌核发业务)办理临时号牌。办理临时号牌时,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交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代理人代理申请临时号牌的,应当提供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临时号牌有效期满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按规定申领正式号牌。

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购车后未办理注册登记且未取得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2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