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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又有“道学”“心学”“宋学”“性理之学”“义理之学”等别称,是宋至清代以讨论理气心性为主要内容的儒家思想学说的通称,也是南宋以后直至清代占统治地位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明清理学文论包括代表官方的文学思想和明清理学家的文论,也包括少量深受理学影响的文人文论。

原文 :《明清理学文论的现代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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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教授武道房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清理学文论研究”(项目号:19AZD033)对明清理学文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研究,挖掘明清理学文论的思想内涵,揭示出它与当时社会文化、思想变迁之间内在的、深层次的联系。该课题最近已结项,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该成果认为,明代理学家的文论往往与他们的哲学观念深度链接。就明代学术史而言,以明中叶王阳明心学崛起为界,大致可将之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明初至明中叶,程朱理学与陆象山心学呈现合流态势,这时期的理学文论呈现出多元样貌。明中后期之后,阳明心学成为明代标志性的学术。王阳明的文学思想与他的心学本体论有着深刻的关联。阳明后学分为现成派、归寂派、修证派,中晚明另有气学派和东林党人,伴随着哲学思想的歧异,各流派的文学观念亦异彩纷呈。总体来说,阳明学派在文学上更主性灵、更重抒情,而气学派重知识和格调,东林党人重道德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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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指出,清代理学文论与学术思想史的发展脉络联袂而行。明遗民将理学的反思渗透到文学批评之中,倡导经世致用的文学思想。清初理学名臣致力于“文学政治化”,将文学视为阐发维护伦理纲常的工具。民间理学家则延续“文以载道”观念,重视文学的传道功能。在“汉宋之争”背景下,桐城派试图将理学家的道统与唐宋八大家的文统相结合,以抗衡汉学家的道统观与文统观。清代理学家将“格物致知”“心统性情”等观念应用于文学批评之中,在文法技巧、文质关系等问题上均有不少新见。

该成果认为,明清理学家对近世中国的文学生态、社会审美趣味以及知识阶层精神家园的构建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研究明清理学文论有助于深入了解中国传统文学思想,有助于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创造性转化。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90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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