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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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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祭城方言隶属中原官话郑开片,记录着该地区社会发展和历史底蕴。作为地名用词,“祭城”的专名“祭”是全国唯一一处仍保留古音读作“zhà”的用字。所以,祭城地名的方言读音也是研究中原官话中古音时期特殊音变现象的可贵载体。以地名词“祭城”作为切入点,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历时比较法,结合辞书用例和《祭城镇志》考释“祭”字的字形、字义、语音所反映出的文化内涵和语言现象,可为方言研究和地名学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和实证依据。

关键词:祭城;地名;文化内涵;中古音变

祭城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北,地理坐标北纬34°41’~34°49’和东经113°43’~113°49’之间。祭城方言是中原官话郑开片的重要构成部分,但由于受区域边缘性与农业主导型发展的制约,其方言演进滞后于郑州方言核心区,成为老派郑州方言的典型代表。故词汇与语音虽属语言系统中活跃要素,却也在祭城方言中保留了大量稳定的存古成分,为中原官话古音民俗研究提供了珍贵语料。如当地地名词“祭城”即典型例证。

地名是特定社会群体为指称某一地理实体所创制的专有名词符号,属于语言词汇系统中的固定指称单位。地名往往由通名和专名共同构成,通名一般反映的是当地的自然地理风貌,具有普遍性特征;专名则反映的是当地区域文化特征和特定历史记忆,故而具有区别性特征。地名词“祭城”的专名部分“祭”字在祭城方言中读作“zhà”,与普通话中家喻户晓的“jì”和“zhài”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此,本文从地名文化及特殊音变视角,再析“祭城”之“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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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祭”作动词使用时的字形字义及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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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祭”字的记载,最早出现于甲骨一期即武丁时期的商代殷墟甲骨。在《甲骨文合集》(1999)中记录有关“祭”一字的甲骨卜辞合集就高达188条。如:

(1)壬子卜,即鼎(贞):祭其酒奏,其才(在)父丁。七月。 合23256

(2)壬子卜,鼎(贞):王(宾)示壬祭,亡尤。 合35470

(3)丙子卜,鼎(贞):王(宾)外丙祭,亡尤。 合35545

从甲骨卜辞中该字的字形结构来看,罗振玉(1927)《增订殷虚书契考释》认为:“”是“皆象持酒肉于示前之形”,“示”的甲骨字形“”是“天”的下面加一竖,表示天神地祇、先王先公之通称,代表祭祀的对象。所以,“祭”最初在甲骨卜辞中所指代的字义应理解为在对象是神灵、祖先的祭祀仪式中向他们敬献各种饮食,以表崇敬、祈求保佑。此解释在古书的用例中也能得到证明,如《辞源》:“祭······祀祖祀神。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通言皆称祭。”《论语·乡党》:“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周礼·地官》:“以灵鼓鼓社祭。”但邹晓丽(2007)认为“祭”字本义应为残杀,原因在于商代“人祭”之风盛行,一次能达到2756人,可见其残忍。本文认为,关于“祭”的两种含义其实是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因而都有其参考价值。

汉代经过隶变过后的“祭”字在许慎《说文解字》中记录为:“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许慎关于“祭”本义的认定也与“祭祀台上拿牲肉祀祖祀神”更为接近,和大部分学者的意见没有太大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祭”无论是理解为祭祀或是杀伐之义,其读音都为“jì”。《康熙字典》:“《唐韵》《集韵》《韵会》并‘子例切’。”“子”属“精母”,中古音为齿头音[ts],对应现代汉语应拟声为声母[ts]或腭化后的[tɕ]。“例”属《广韵》祭韵开口三等去声,中古拟音为[i]。所以“子例切”折合今郑州音应为“jì”[tɕi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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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词性的“祭”与“”的字义与读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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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早在甲骨卜辞中就已经存在两种用法,上述仅是其充当动词的一种用法,而另外一种用法则是表示姓氏或邦国名的名词用法。如:

(1)辛未鼎(贞):今日告其步于父丁一牛。才(在)祭卜。二 合32677

该卜辞时期为甲骨第五期帝乙、帝辛时期,记录商王在“祭”地进行旬祭占卜。这里的“祭”地其实是指“”地,“祭”是“”的省字。《集韵》:“,周邑也,或省。”关于姓氏“祭”的来源,最早可考至穆公时期的祭伯,其封地被称为“地”,《姓氏考略》谓:“祭,周公子,祭伯之后。”《古今姓氏书辩证》:“出自姬姓,周文公子祭伯,篇周畿内褚侯,相天子,为三公,后以国为氏。”《左氏春秋·隐公元年》:“祭伯来。”杜预注“祭国,伯爵也。”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云祭国“周公第五子所封,地在东周畿内。”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祭公食邑在河南管城,今郑州地。”《水经·济水注》云濮渠“又东,迳胙亭,东注,故胙国也。富辰所谓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根据上述文献可知,名词词性的“祭”是首先作为姓氏出现使用的,后来扩大词义,指代“”地地名。

“祭”在《广韵》中刊录了两个读音,除了前文提到的“子例切”,另一读音读作“侧界切”[13]。反切上字“侧”属照组二等,今为舌尖后音[tʂ],反切下字“界”为蟹摄怪韵字应为[ai]。所以,其拟音应为“zhài”。《康熙字典》:“祭,《韵会》《正韵》侧卖切,并音债,周大夫邑名。”“卖”在《广韵》属卦韵去声,今音应同小韵“债”,即读“zhài”。但祭城方言中,“祭”并不念为“zhài”,而是念作“zhà”。依照“名从主人”的原则,方言的考释还应该与本地的语用习惯和历史文化相结合,所以有必要参考志书《祭城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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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祭城镇志》中对“祭”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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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城镇志》(2010)记载,西周王朝初立,周武王姬发的弟弟姬鲜被分封到管国之后,称管叔。由于管叔不满兄长周公旦执政,因此在周成王元年至三年(前1115—前1113)之间,和殷纣王的儿子武庚禄父勾结在一起,发动了叛乱。周公旦亲率大军东征,苦战三年,平定了“武庚叛乱”,撤销了管国。

但是中原一带又是非常重要的战略要地,不能无人执守,因此周公旦就把第五个儿子祭伯分封到了镐京附近的京畿地区。公元前1064年,诸侯国“国”建立,它的都城也就被称为“伯城”,这便是祭城的前身。春秋初期,郑国扩张领地,国百姓奋勇抵抗但寡不敌众,宣告灭亡。因此国作为一个封邑不复存在,所有关于国的“”字,均去掉表示封邑的“邑”(阝),改为“祭”字。祭伯城一带的民众亡国之后,为了使子孙后代永远牢记住自己的故国,准备集体改姓氏为“祭”。有人提出“祭”有着“祭祀”“杀伐”的意思,作为姓氏不吉利。所以为了既怀念故国又做到避讳,大家决定姓氏仍用“祭”字,但把读音改为“zhài”。西汉时期,黄河决口淹没祭城,祭氏族人北迁太原,形成太原郡望。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祭氏族人认为“祭”字经音变后仍存不吉之意,而同音字“訾”含资财义,象征富足充裕,遂改姓訾氏。

但以上关于“祭”读作“zhài”的解释仅是从《祭城镇志》中查阅得知,有着一定民间传说的色彩。早在商代出土的甲骨卜辞中,“祭”就分化出了既可作动词也可作名词的两用职责。并且汉语一直有着变声构词、变韵构词、变调构词三种不同的音变构词传统。所以有极大的可能在商代就已经存在为了区分不同词性,而另造读音的情况。可毕竟由于时间久远且没有直接记载上古音的辞书流传,所以,关于“祭”字“jì”与“zhài”的读音分化的两种理解——后代“避讳说”和“词性职责分化说”都仅供参考。但即便如此,“祭”字在地名“祭城”中将“祭”读作“zhà”却非“zhài”的问题依旧没有在志书和辞书中有明确或直接的解释、记载,那么,当地方言将“祭”的韵母读为[ɑ]而非[aɪ]的原因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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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祭”的特殊音变与存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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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从与更为接近且易于理解的现代汉语角度来入手的话,[ɑ]和[aɪ]中的韵腹都属于/ɑ/的不同音位变体。所以,音感差异小是它们之间很重要的联系。并且祭城方言中现在依然有许多[ɑ]和[aɪ]混用的例子,比如“妈”的韵母本是[ɑ],在祭城方言中却变成了[aɪ],读作māi;“爸”的韵母本是[ɑ],也读作了[aɪ],也就是bāi。可见在祭城方言中,[ɑ]与[aɪ]之间的关系至今也是十分密切的。

然古音考释还须回归当时语境理解。《广韵》系陈彭年等据《切韵》193韵重修,乃现存考释隋唐中古音体系最为完整的韵书。在《切韵》所代表的早期中古汉语音系中,麻韵与佳韵主元音存在差异:麻韵二等、三等主元音为低元音-a,佳韵主元音为舌位较高且带韵尾的-æi。《广韵》又明确将佳韵和麻韵分别记为上平声第十三、下平声第九,这说明当时佳韵与麻韵并未合流。唐代陆德明(苏州吴县人)所作《经典释文》成书早于《广韵》,但《广韵》代表《切韵》,反映的是北方官话,而《经典释文》反映的是南方官话。据王力(1982)考察,《经典释文》中有两例佳韵字又读为麻韵的情况:佳,格牙切;洼,於花切。隋代曹宪(扬州江都人)所撰《博雅音》与《切韵》的成书年代相当。依据丁锋(1995)的统计,书中也出现了大量以麻切佳的例子。如:蜗,古蛙麻/佳切。窪,於佳佳切,又厄家麻切。所以,在当时的吴方言中就可能已经率先出现了麻佳同韵的现象。除上述韵书以外,一向用韵严格的唐诗在用韵上也多次出现麻佳同韵的情况。根据阳旖晨(2011)的统计,在杨慎的词韵中,麻佳同韵达12次之多。

因此,“祭”作名词使用时其韵母保留两种读音是一种语言的存古现象,正是受到了中古汉语时期“麻佳同韵”的影响。当然,并非所有的麻韵和佳韵都可合用。郑伟(2015)指出,出现该现象的字共有三类:翘舌音知组[]、[]、[]、[];庄组[]、[]、[]、[]、[];唇音帮组[p]、[ph]、[b]、[m]和牙音见系[k]、[kh]、[g]、[]。因为在音系学上,这三组声母都具有“降音性”的特征,会使其后的元音发生后化、央化或圆唇化。因此麻韵的低元音-a在具有降音性特征声母庄组的影响下舌位抬高;另一方面,佳韵的-æi在降音性声母的影响下,元音趋于央化,即导致高元音韵尾-i舌位下降,发生音变。所以,麻佳同韵的发生,也是源于特定声母条件下的音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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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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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祭城”为例,结合《甲骨文合集》《说文解字》《广韵》《祭城镇志》等文献,从形字义溯源“祭”字,系统考释了“祭”字的语言属性与文化内涵。研究表明,“祭”在商代已经分化出动词与名词的不同词性,并且在中古汉语时期受麻佳同韵的影响保留了读音“zhà”。“祭”字的发展和演变展现出方言地名在理解中国文化深层结构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地名的“审音定字”是国家进行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内容。但在普通话推广与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当下,诸如“祭城”此类方言地名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古音系统正面临消亡的危机。因此,当下语言研究应不断加强对地名读音及其文化内涵的保护与记录,提倡在“名从主人”原则基础上对方言古音进行系统调查、数字化存档与教育传承。唯有如此,才能守护好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语言文化遗产,使地名不仅是地理坐标,更成为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的有声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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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昱童

来源:《中原文学》2025年第23期

选稿:贺雨婷

编辑:耿 曈

校对:杨 琪

审订:杜佳玲

责编:杜佳玲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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