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以一己之力为法咨公司正名—————

六叔进入6年解卡领域,今天在江西遇到一个付费咨询的案例算第一次开眼了,一个姑娘在QQ群里找了个 “日赚200” 的兼职,然后把银行卡号给了骗子,结果男朋友看见了说遇到骗局了,千万别做。

于是姑娘悬崖勒马,结果账户还是进入了5000元黑钱,按照六叔长期告诉你们的攻略,此时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立刻原路退回并且备注:“转错原路退回”。

如果做了这一个动作,你就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这个姑娘她根本不管骗子让他充值到支付宝的指令,直接拉黑了骗子,并且把这5000元拿去还账和日常消费了。

这就是老哥们说的撸口子发生活费了嘛!

所以很多人组建了什么薅羊毛群,六叔告诉你为什么这群人每天分享在哪里薅羊毛赚了几块几十块红包的,甚至还有专门去找电诈盘口吃前面放出来的诱饵那种人,最后都蹦跶不了几天呢。

因为骗子肯定会给他们故意打一笔黑资,然后他们会进入断卡(两卡)名单,自己银行账户一辈子都用不了,金融死亡后他们就不会出来溜达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所以你只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揍,他们挨揍的时候也不会告诉你对吧。

这事戳中了多少人的痛点?你以为自己只是贪了点小便宜,想赚点零花钱,结果骗子把赃款打到你卡上,你就成了 “帮凶”,不仅钱没了,还被贴上涉诈标签,银行卡全封。

我们再来复盘一下姑娘这个案子:她在公众号看到兼职,扫码进群,把银行卡号发给了网友。未婚夫及时提醒是诈骗,但5000块涉诈资金已经到账。她没按骗子要求把钱充回去,而是直接把钱扣下还了债。

最后叔叔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十二条,罚了她5000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你说她其实也不冤枉,本来呢你是受害者也是被骗的,但是你把钱占为己有了,你就是提供支持了,因为你把受害者的权益灭失了。

所以叔叔就给他做出了行政处罚,从而被列入了两卡名单。

很多人看到这就慌了:“完了,我也收过不明转账,是不是也得被惩戒?”

别急,六叔给你们拆解一下,这里面有两个关键信息,直接决定你能不能解除两卡名单。

第一个核心,就是你有没有 “明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罚的是那些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帮助的人。

如果你像这个姑娘一样,是被骗子骗了,事前不知道是诈骗,那你就不构成 “明知”。

但如果你明知道对方是搞诈骗的,还帮他转钱、跑分,那就是自寻死路。这位事主的案子里,叔叔罚她不是因为她收了钱,而是因为她把这笔涉诈资金占为己有,没有配合处置

这是两个性质的问题。

第二个关键,是你有没有 “主动处置”。

很多人犯了一个致命错误:钱到账了,以为是自己的,还到处看了几个短视频说什么自己是善意所得,这就是大错特错了,你收到的这笔钱是赃款,不是你的合法收入,你交出去的东西、物品、现金是你被骗子骗走了,这是两个案件两个性质。

并不是受害者找你直接购买了东西,你也没有给受害者直接提供服务。

你的损失你自行承担或者主张权益,明白了吗?

这个案例中姑娘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报警,说明情况,把钱原路退回或交给警方,保留好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明你是被动接收,不是主动参与。

姑娘就是因为没这么做,才挨了罚。但反过来想,只要你做对了,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为解除两卡名单打下基础。

那如果已经被两卡惩戒了,该怎么解除?六叔给这个付费咨询的姑娘整理了一套实操逻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那么这个姑娘的情况怎么去申请解除两卡名单呢?

我们来看几个关键点:

时间:2023年11月

处罚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

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

什么人会被惩戒(两卡管控)?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触犯了法律的: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

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第二种是(精简说明):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的。

那么这个案例的姑娘是达不到第一点的,虽然被认定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但是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

而没有第二种情况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

且:涉案时间为2023年,根据新规她的管控时间是2年已经到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就需要准备好材料了,解控有两个思路,打一个就是以没有出租出借且并没有构成刑事责任为由,并不知情提供了帮助行为,自己错误是占为己有这个点去申诉解除两卡人员身份管控。

这种需要去冻结地拿到不涉案证明。

第二个是即使认定违规符合两卡惩戒的构成要件,那么根据惩戒新规,是两年管控到期,那么久可以去申请解除。

那么我们就可以准备材料了,看清楚了不是打电话不是去找叔叔,你打电话或者直接口头去找叔叔,人家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拒绝你了。

你得先把所有材料准备好,这是所有人都做错的一个关键点,你得在材料中告诉叔叔:

关于两卡人员的构成要件:关于两卡人员认定的前提,“不法分子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或者“出租、出借、购买、租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本人并不是不法分子,主观上并没有出租出借和租售购买任何银行账户,对于卡片亦没有交付出去且本人主观不明知,也系被诱骗进入兼职群,此前也没有过任何前科劣迹,把涉案资金私自占用但从主观上没有与此人的任何不法行为有帮助和共谋的意识,即使被认定为两卡人员,但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管控期限为2年。

关于错误列入两卡人员的解除流程

根据《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买卖账户相关信息上报和移送机制的通知》(银办发【2017】10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异议信息处置:“个人认为信息提供有误,不认同公安机关对其认定的,可以向认定涉案事实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诉。”

第二款:“对于个人提出的申诉,认定涉案事实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个人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室内核实并反馈,经确认认定事项或者移送信息有误的,有关公安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撤销惩戒措施申请书》逐级上报”。

依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十四、十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诉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并在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向申诉人书面反馈核查结果。

如果你把上面这段话都看懂了,那么你就基本上能自己申请解除两卡名单了。

当然我们肯定不要麻烦叔叔一次性告知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你自己准备好一次性提交就行了。

你需要准备:

冻结地出具的《不涉案证明》,(有几个冻结地就需要几个,止付过的也需要证明,曾经冻结后自动、主动、到期解除了也需要);

《关于消除“两卡人员”身份标签恢复正常公民权利有关问题的申诉书》

《关于管控时间到期解除“两卡人员”身份标签恢复正常公民权利有关问题的申请书》

如果你是没有出租出借出售,你就用第一款,如果你确实违法了,但是管控时间到期了你就用第二款。

好了,差不多就这些了,关注六叔咨询就会有答案,甚至全套解决方案,只要你有执行力,就能解决问题,六叔对你全部没有隐瞒,当然我希望你愿意花钱买我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