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案情介绍
原告陈秀兰、赵伟(化名)与被告林志强、刘梅(化名,夫妻)系亲属关系,被告林浩(化名)系林志强、刘梅之子,被告张倩(化名)系林浩前妻。各方因一号房屋(经济适用房)的借名买卖、处分及售房款归属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06年,原告借用被告林志强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指标,全款购买一号房屋,房屋登记在林志强名下,购房款、装修款均由原告实际支出,房屋亦由原告长期居住。2018年至2019年,刘梅两次出具证明,承诺将一号房屋过户至陈秀兰名下,但未实际履行。2019年,一号房屋先后变更登记至林浩、张倩名下,林浩为过户支付相关税费及费用。
2021年,张倩以一号房屋办理银行抵押登记获取贷款,后因无力还款,将房屋出售给案外人,总售房款484万元,其中310万元用于偿还贷款,剩余174万元已支付给原告。2021年,林浩、张倩出具证明,确认原告系一号房屋实际产权人;2022年,林浩、刘梅出具欠条,承诺支付原告售房款310万元及每月7500元租房费。
原告主张,其对房屋过户、抵押不知情,被告擅自处分房屋侵害其物权,诉请四被告支付剩余售房款310万元及利息、租房费7.5万元。四被告辩称,原告借名购买经适房违反规定,合同无效;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被告系合法所有权人;房屋出售已获原告同意,原告主张物权缺乏依据,且租房费无有效证据佐证。各方确认存在事实上的借名买房关系,原告于2022年1月搬离一号房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陈秀兰、赵伟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生效后,四被告无需向原告支付任何售房款、利息及租房费,成功免除全部赔偿责任;原告基于物权主张损害赔偿的诉求被彻底驳回,其损失需通过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另案主张,充分体现专业律师精准抗辩的核心价值。
法院说理
法院 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为一号房屋的实际物权人,被告处分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物权侵权。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具体说理如下:
第一,原告主张物权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即物权公示原则。本案中,双方均认可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原告自愿借用林志强的经适房指标购房,故意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不属于“登记错误”情形,不能直接被确认为房屋物权人。
第二,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限制。经济适用房系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购买此类房屋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即便案涉房屋原购房合同签订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借名人仅享有基于合同关系的债权请求权,而非物权,无权直接主张房屋所有权或基于物权主张损害赔偿。
第三,被告处分房屋不构成侵权。根据原告陈述,其在知晓房屋抵押、过户情况后,无奈同意出售房屋,且收取了部分售房款、撤回了异议登记,应认定原告对房屋出售行为知情且同意,被告不存在擅自处分房屋的侵权行为。
综上,原告以其系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由,主张被告侵权并索赔,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原告的财产损失,可基于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另案主张。
胜诉办案心得
结合本案办理过程、法院裁判思路,针对“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财产损害赔偿”这一高频房产纠纷,总结核心胜诉要点、实务抗辩技巧及风险提示,为类似案件中的被告提供维权参考。
1. 紧扣物权公示原则,破解原告物权主张。本案核心抗辩点的是“借名人≠物权人”,我们重点援引《民法典》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明确原告借名买房系自愿将房屋登记在被告名下,不属于登记错误,其仅享有债权而非物权,无权基于物权主张侵权赔偿,从根本上否定原告诉求的法律基础。专业借名买房律师可精准把握物权与债权的边界,筑牢抗辩核心。
2. 聚焦经适房政策限制,强化合同无效抗辩。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属性是本案关键突破口,我们重点强调原告借名购买经适房违反国家政策,即便存在借名事实,其主张物权的诉求亦不应得到支持,同时反驳原告以“实际出资”为由主张房屋权益的观点,凸显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强化被告的抗辩立场。
3. 梳理证据锁定原告知情同意事实。我们全面梳理原告收取部分售房款、撤回异议登记、自述“同意卖房”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对房屋出售行为知情且认可,不存在被告擅自处分的侵权情形,彻底瓦解原告的侵权索赔主张。律师可精准梳理证据线索,挖掘对被告有利的关键事实。
4. 提示借名买房双方风险,规避后续纠纷。本案的核心诱因是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且未签订书面借名协议、未明确权利义务。我们在此提醒,切勿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此类行为违反政策规定,易引发物权争议;若确有借名需求,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处分权限及违约责任;房屋登记人在处分房屋时,应留存相关证据,证明处分行为已获借名人同意,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最后,若您正面临借名买房纠纷、经济适用房权属争议等问题,切勿拖延,应及时委托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介入。律师可协助您梳理案件事实、锁定抗辩要点、梳理证据链、精准反驳对方不当诉求,通过专业抗辩,帮您守住合法权益、免除不必要的赔偿责任。本律师团队专注于借名买房、房产侵权、政策性住房纠纷等案件多年,拥有丰富的胜诉案例及实务经验,可全程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协商调解,助力客户化解纠纷、胜诉维权。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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