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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出行中,部分驾驶人为贪图一时方便、心存侥幸,驾驶三轮车超员载客、货厢载人,严重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给自身和他人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为切实防范化解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风险,有效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现对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典型案例

曝光

案例一

2月13日,当事人秦某某驾驶载客三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江二桥南桥头时,被陈家坝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该车核定载客2人,实际乘坐3人,超员1人,车内空间拥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驾驶人正常操作和行车安全。经询问,秦某某车上搭载的均为家人,只是想着一同出行更省事,认为超员1人问题不大,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驾驶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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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月11日,当事人史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南浦大道被陈家坝大队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1人,实际乘坐2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该车辆主要设计用于载货,超员后车辆重心发生偏移,稳定性变差,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失控。史某某表示,车上是同行家人,觉得只是短途出行,不会发生意外,便心存侥幸超员上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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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月11日,当事人向某某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在055县道被陈家坝大队民警查获。该车为货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违规在货厢内载人,货厢既无安全防护措施,也不具备载人条件,一旦遇到转弯、急刹或颠簸路面,极易发生摔倒、坠落等事故。向某某同样是搭载家人出行,贪图一时方便,忽视货厢严禁载人的相关规定,最终被民警依法查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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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低、防护能力差,超员、违法载人会导致车辆重心不稳、制动距离加长、操控灵活性下降,遇转弯、急刹或突发情况,极易发生侧翻、碰撞等交通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平安出行始于心,文明交通践于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员、不违规载人、不货厢载人,主动拒绝乘坐违法车辆,守好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底线。

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两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常态化整治、零容忍严查,全力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