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济南大明湖边一家小店,不是演的,是真事。

2月14号晚上九点,李女士替她爸请个两小时事假——正月初五,晚11点后店里基本没客人。老板直接回:“一分钟都不行。”接着就把她踢出工作群,口头辞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她没吵没闹,回家翻出通话录音、考勤截图、工资条,连春节三倍工资都发了,白纸黑字在那儿。历下区人社局2月26号发通报,说已联合街道办调查,事实基本属实。

有人以为她发视频是情绪上头,其实她第二天就主动改口,澄清“没发三倍工资”是自己记错了。这不是反转,是较真。老板后来松口说赔一个月工资,也不是良心发现,是人社部门上门之后的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律上这事很清楚:《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写明,解雇得有严重违纪、失职或营私舞弊。两小时低峰请假,没制度依据,没实际影响,更没损失证据,纯属违法解除。赔2N不是商量出来的,是硬性规定。

这店没员工手册,没请假流程,连正式通知都没有,踢群就算“辞退”。老板当面骂她妈“管太宽”,把人当工具使,却忘了签的不是卖身契。餐饮业忙是真忙,但忙不能成违法的理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她没只哭诉,先录音,再截群聊,再找律师,最后等官方介入。网友留言不是起哄,是看不下去——连吃顿团圆饭都要算成“违规”,那规矩是给谁立的?

平台也该想想:大众点评上标个“劳动合规”难吗?查不到合同、查不到加班费、查不到解雇理由,就该标出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劳动者最该记住的不是法条,是三样东西:通话能录音,打卡有截图,工资条别删。

这件事没那么复杂。就是一个人想陪父亲吃顿饭,老板不想给这两小时,然后事情就变成这样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臭豆腐还卖着,摊子没关,招牌也没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