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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2月28日,深圳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年)》的通知。方案提到,统筹安排好中央向深圳市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重点围绕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领域,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到2026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3.5万辆、汽车置换更新约18万辆,家电以旧换新约180万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产品购新约400万件,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产品购新约150万件,其他自主实施的智能产品购新约200万件,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2万元

具体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家电类产品1件最高补贴1500元

在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由市商务局结合深圳市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

此外,《方案》提出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支持除上述所列品类外的其他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标准和组织实施方式等由市商务局结合深圳市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

做好资金保障,加强监管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行为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方案》提出要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专账管理,按照国家明确的85:15比例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统筹安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步做好资金拨付监控预警。涉及市区联动工作安排的,各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实施,保障审计等必要工作经费。

市商务局要均衡有序使用补贴资金,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计划,按月均衡使用,并做好月内每周和跨月、跨季度之间的平稳衔接,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全年平稳有序实施,原则上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用完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额度,未用完的额度按上级政策要求执行。市商务局可结合各领域资金执行情况,按照“调慢补快”原则,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调整各领域资金额度,每季度总体做到“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避免在补贴活动结束时出现超预算安排。

市商务局要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等全链条实施细则。实施好补贴资金预拨机制,对于采取“支付立享”模式的领域,根据平台、商户申请,在完成数据比对后,每月20日前按照不超过垫付资金的90%比例预拨付上一月份补贴资金,切实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在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等领域,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发放。

《方案》还提出,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