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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 ·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梦熙 范质惠)“我真没想到,这个钱还能要回来。”近日,申请执行人杜某将印有“公正司法暖人心 法为基石民为本”的锦旗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郑重地送到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这起纠缠近六年、横亘在两个昔日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调解中,终于画上句号。
2020年,被执行人冷某因购买房屋需要向杜某分两次借款3万余元,后因生意上投资失败无力偿还。2024年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冷某不仅未主动履行,反而玩起了“躲猫猫”。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双方关系已“势如水火”。
执行开始时,执行法官就遭遇了执行“三难”,找人难--冷某为躲避债务东躲西藏,查物难--“总对总”查控系统显示账户余额几乎为零,“和解难”--杜某认定冷某“有钱故意不还”,要求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到社保局查询到冷某有退休金后,多次通过电话、谈话等方式促进双方进行沟通。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现实生活的难处,从“情理”破题,谈起双方各自的不易以缓和矛盾;从“法理”立规,在达成的和解协议上明确违约后果;从“实际”出发,合理划分退休金数额,既让杜某同意每月还款金额,又为冷某家庭预留基本生活开支。这场跨越近6年的恩怨,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