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2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巩文生为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智龙为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刚为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茂华的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付四九的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晖的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2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荣发为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池州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晖为池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汪善清的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2月27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秋龙为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许俊的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