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2月24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武汉市两级人民法院为6000余家企业、6000余名个人解除失信惩戒,促成执行和解2万余件,执行到位40余亿元。
信用修复制度是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武汉法院的信用修复制度则是在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作为失信惩戒制度的一部分,旨在帮助失信被执行人恢复市场信誉,改善社会评价。
在武汉,某建设公司顺利实现“信用修复”。该建设公司与某设备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设备公司将一台泵车租赁给建设公司使用,期限一年。
建设公司在支付部分款项后未如约支付剩余租金,设备公司追要无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刚立案,建设公司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付完剩余租金,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执行案件立案后,建设公司相关信息自动关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影响该公司融资申请。为此,建设公司火速联系法院。
经过沟通协调,建设公司将尾款一次性支付到位,案件执行完毕。随后,执行法官根据建设公司申请,向其送达自动履行证明、企业涉执信息说明函,证明该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法律义务,帮助建设公司修复信用。随后,建设公司顺利拿到融资款,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在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前,武汉法院通常会以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而信用修复,让被采取信用惩戒的企业重获信用。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在对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法院会区分企业究竟是“诚实不幸”还是“恶意逃避”。信用预警和修复,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机制创新,让执行工作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