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们,最近有两件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一件是年初南宁那起惊心动魄的阿维塔连撞15车;另一件,是2月份最高法甩出的那份“指导案例”。这两件事搁一块儿,像两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正狂奔进入的智能驾驶时代,一个最棘手的问题:车“智障”了,人闯祸了,这锅到底该谁背?
一、南宁街头“碰碰车”:技术“黑箱”里的罗生门
咱们先唠唠南宁那事儿。一辆开着高阶智能驾驶功能的阿维塔,据说是追尾了前车后,不但没停,反而像脱缰野马,一路撞开护栏,冲进对向车道,最后怼上了公交车才停下,前前后后刮蹭碰撞了15辆车。场面堪比电影特效,万幸是人没大事。
事故一出,口水仗就开始了。车主一方觉得委屈:我当时开了智能驾驶,是车自己失控了!而另一边,后台数据被抛了出来,显示在碰撞发生前有一小段时间,系统判定是“人工驾驶状态”。
这下可好,评论区直接变擂台。普通老百姓懵了:这不成“罗生门”了?到底信人的嘴,还是信数据流?
这里头,其实有个技术上的“暗坑”,叫AEB(自动紧急制动)。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车的“本能反射神经”。但这条神经,不是万能的。
比如,它用的雷达和摄像头,可能有盲区。要是突然从侧面“鬼探头”窜出个什么,或者遇到极端恶劣天气,它的“眼睛”可能就瞎了。更关键的是,它的“脑子”(算法)有个“置信度阈值”——它得足够确定前方有危险,才会猛踩刹车。这个“确定”的尺度拿捏太玄学了:调得太敏感,动不动就急刹,车上的人得被吓出心脏病;调得太迟钝,就是南宁这种悲剧。
所以,“数据后台显示人工驾驶”成了争议焦点。但有没有可能,是系统在最后一刻,因为无法处理复杂情况,把“烫手山芋”扔回给了驾驶员?而驾驶员在那一两秒里,根本来不及反应?这个“锅”甩得,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
二、最高法亮剑:法律想管,但跟得上代码的进化吗?
技术那边还在扯皮,法律这边已经抡起“锤子”了。最高法2月发布的指导案例,意思很明确:现阶段,甭管你车多智能,驾驶员就是“第一背锅侠”。在高速上开辅助驾驶睡大觉?危险驾驶罪,判刑!
这一锤,砸得及时,砸得必要,给所有把辅助驾驶当自动驾驶的人泼了盆冰水。但这锤子下去,也砸出了更深的水花:现在的法律,追得上技术狂奔的脚步吗?
法学专家们已经在讨论了。咱们国家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准入政策正在路上。到了L3,在特定条件下,系统能完全接管驾驶,出事责任可能就是车厂的了。这就进入了恐怖的“人机共驾”模糊地带:责任像打乒乓球一样,在人和机器之间来回弹跳。
未来可能会怎么划分?专家们设想了几种模型:比如按“控制权”划分,谁实际控制车辆谁负责;或者按“过错”划分,看是人的误操作还是机器的缺陷导致的;再或者,引入“黑匣子”数据作为核心证据。但无论哪种,都复杂得像天书,对交警和法官都是巨大考验。
三、看看别人家:欧美的作业能抄吗?
遇事不决,看看国际。欧美其实也一地鸡毛。
美国对特斯拉的调查一堆一堆的,但最终认定驾驶员责任的占大多数。他们的法律体系更倾向于追究最终控制者(就是人)的责任。欧洲呢,像德国,虽然允许L3上路,但法律把责任规定得死死的:系统运行时出事,厂家担责;但一旦系统要求接管,人没反应,锅立刻甩回给人。
对比下来,咱们最高法这次的案例,其实走在了前面,用刑事判决来震慑危险行为,态度更严厉。但挑战也一样明显:咱们的市场更大,车型和技术路线更复杂,事故场景也更“魔幻”。如何建立一套既能保障安全、又能鼓励创新,还能公平划分责任的规则,是个超级大工程。
唠点扎心的:我们该如何与“智能副驾”相处?
说到底,技术是无罪的,有罪的是滥用和盲信它的人。法律是滞后的,但它必须努力追赶,为所有人划出安全的底线。
作为咱们普通车主,在真正的“自动驾驶”到来之前,最实在的态度可能就是:
- 保持敬畏: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盯在路上。现在的它,顶多是个需要你严加看管的“超级新手”。
- 读懂规则:仔细看车辆手册,搞清楚你的车哪些功能只是“辅助”,它的边界在哪里。别用生命去测试系统的极限。
- 保留证据:如果真遇到疑似系统失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存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虽然责任划分难,但有证据总比空口白话强。
智能驾驶这场大戏,帷幕才刚刚拉开。从南宁的事故现场,到最高法的庄严法庭,我们都在寻找打破那个“责任黑箱”的钥匙。这把钥匙,需要技术的透明、法律的智慧,更需要我们每一个手握方向盘的人,那颗永不松懈的责任心。
路还长,咱们都得慢慢摸索,但安全这条底线,一刻也不能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