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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防范和遏制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社会大局稳定
丰城市公安局
持续推进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月21日,丰城市公安局荣塘派出所在对辖区某烟花爆竹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店主熊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前提下,将50箱烟花、10箱爆竹存放在没有储存条件的店面内,且存在非法销售行为。
目前,违法人员熊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60箱烟花爆竹已全部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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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丰城市公安局泉港派出所在开展日常走访排查工作时,发现辖区居民彭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将58箱烟花、149箱爆竹非法存放在一仓库内。
目前,违法人员彭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207箱烟花爆竹已全部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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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丰城市公安局张巷派出所联合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三家店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销售烟花爆竹。目前,违法人员饶某、曾某、尧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400余箱烟花爆竹已全部移交应急管理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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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储存及销售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
来 源:丰城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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