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我市新邱区、海州区创业社区成功入选,分别获评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近年来,阜新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阜新市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丰富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拓展阵地渠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