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乎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到任何时候都应该紧抓不放。
然而,现在某些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却已经到了让人谈之色变的地步——“无孔不入、啥事都管、追责严苛、各种大锅满天飞”,这是某基层干部的真实吐槽。
其实,透过一些案例就能看出来,干部的吐槽不无道理。拿老百姓的话讲:企业不易,干部也不易,任何企业和干部都不想出事,可一旦出事,谁为企业着想过?谁为干部着想过?
攀枝花的这起案例就很典型:某工贸公司雇车拉货,货车司机驾车驶离装货区后,自己上车去盖 篷布 ,结果从车上跌落、摔伤,最终不治身亡。就这么个事儿,当然,出事后,公司没有“及时上报”。后来,当地成立由6个单位组成的调查组,还邀请了纪委监委和检察院参加,最后定性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构成瞒报”。这样一来,这个事就严重了。
报告处理建议显示:工贸公司作为单位被处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被行政处罚;同时,总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园区管委会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对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处理情况报区安防办。
按老百姓的常理讲,这就是个由单方个人造成的操作意外。“司机上车盖篷布”是非常平常的举动,根本不具有什么专业性。公司雇车拉货,司机自主操作,事一出,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公司,顺带把相关单位和相关干部也有了责任。照这个逻辑,以后还怎么雇车?监管还怎么监管?难道要派专人跟着司机,扶着他、绑着他去盖那块篷布吗?
安全生产不是不重要。但当安全生产让人无所适从的时候,比安全生产更重要的东西便出来了——让人稳定的秩序。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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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