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业标准地为抓手,
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
摘要:研究以浙江、重庆等地林业标准地建设经验为基础,探讨如何以林业标准地为重要方式,采取标准地建设模式,经营好林下空间,提高林业的社会服务能力,实现集体林、国有林在保证林分结构与林木蓄积量不改变的前提下,提升林畜、林药、林茶、林果、林旅等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现代化林场的建设水平。研究发现,林业标准地通过“控制性指标+基础设施前置”机制,有效解决了国有林场碎片化经营、社会资本参与难、生态与经济矛盾等问题,为国有林场现代化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浙江“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模式与重庆“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三级联动机制的成功实践表明,林业标准地不仅能提升林下经济收益3-5倍,还能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超300万元。本文提出,应将林业标准地建设与国有林场改革深度融合,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完善产业链条、强化数字化赋能等措施,推动国有林场从传统林业向生态服务与产业融合的现代化模式转型,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林业标准地;国有林场改革;林下空间经营;生态服务;林下经济;现代化林场建设
一、引言
国有林场是国家森林资源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保护生态、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责。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来,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国有林场数量已从4855个整合为4297个,其中95.5%的林场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然而,国有林场在改革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基础设施滞后、职工收入低、经济危困等问题,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单一、林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但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虽已达6亿多亩,年产值约1万亿元,但产业同质化、分散化问题突出,林产品精深加工占比不高,产销供衔接不紧密,品牌效应不强。
在此背景下,林业标准地作为一种创新的土地利用与产业发展模式,为破解国有林场发展困境、提升林地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了新思路。2023年,国家林草局发布《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正式启动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引领各地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着力提升森林质量。2025年12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将浙江省“林业标准地”模式列为全国推广标准,要求各省建立林地经营权集中收储平台并配套基础设施。
研究以林业标准地为抓手,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分析国有林场改革与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内在关联,总结浙江、重庆等地林业标准地建设的经验做法与创新模式,探讨林业标准地在国有林场建设中的应用价值,提出经营模式创新与产业链延伸策略,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二、林业标准地的概念内涵与
理论基础
01
林业标准地的定义与特征
林业标准地是依托林业资源,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且林地规模化流转的基础上,设置控制性指标,统一按照一定标准建设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实现社会资本“拎包入住”开展木本粮油、花卉苗木、竹木加工、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用地。其范围包括规模化经营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和必要的建设用地。
林业标准地具有以下特征:
1.前置性基础设施配置:政府或国有林场先行建设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降低社会资本前期投入成本。
2.控制性指标体系:设置基础指标(林地流转合法性)、招引指标(主体资质、规模年限)、经济指标(亩均产出)和共富指标(联农带农效益)等准入条件,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
3.市场化流转机制:遵循“三权分置”原则,通过林权流转平台实现林地经营权集中收储与市场化配置,促进资源优化。
4.产业融合发展导向:支持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林间生金”,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02
理论基础
1.生态资本市场化理论:该理论认为,森林资源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重价值,通过建立标准地制度,可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市场化配置的资产,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高效转化。浙江淳安县通过“七有”标准地建设,将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利益联结,实现生态资源的资产化与资本化。
2.林权三权分置理论:该理论强调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重要性,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了制度基础。浙江、重庆等地通过林权流转平台,实现林地经营权的集中收储与市场化配置,促进规模化经营。
3.森林多功能经营理论:该理论认为森林具有供给、调节、文化和支持四大服务功能。林业标准地建设通过设置控制性指标,确保产业发展不破坏森林生态功能,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得发展”的多赢目标。
4.林下空间价值理论:该理论认为林下空间是宝贵的资源,具有立体开发潜力。林业标准地通过优化林下空间布局,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03
林业标准地与国有林场改革
的关系
国有林场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林业标准地建设则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实践路径:
1.功能定位互补:国有林场改革强调生态功能优先,林业标准地建设则聚焦经济功能提升,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体制机制协同:国有林场改革要求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林业标准地建设则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二者在体制机制上形成协同。
3.经营模式创新:林业标准地建设为国有林场提供了“国有林场+”等创新经营模式,推动国有林场从单一木材生产向多元产业融合发展。
4.社会服务强化:林业标准地建设通过发展林下经济、林旅融合等产业,增强了国有林场的社会服务能力,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三、浙江、重庆等地林业标准地
建设经验做法与创新模式
01
浙江省林业标准地建设经验
浙江省作为全国首个提出林业标准地概念的省份,其建设经验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性。
1.政策框架与制度设计
2025年4月,浙江省林业局印发《浙江省关于开展林业标准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林改〔2025〕17号),明确林业标准地的概念、建设原则、准入条件和建设任务。该政策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41号)的林业版延伸,也是浙江省坡地村镇/点状供地政策的转型升级。浙江省林业标准地建设坚持“五转”导向原则:用地主体从找政府向找市场转变、项目招引从单向选择向双向选择转变、林地经营从分散经营向规模集约经营转变、林业效益从低产低效向高产高效转变、林权流转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平台市场化运作转变。
2.建设模式与实施路径
浙江省林业标准地建设以“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模式为特色,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1) 科学合理选地: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和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成果,从地形、土壤、水文、生物等立地条件上选择适合开发的林地。
(2) 推动连片流转:鼓励各地制定林地流转激励奖补政策和操作细则,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鼓励引导转让方采取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
(3) 规范主体招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林业标准地项目主体招引指标区间,公开发布林业标准地信息,开展招引工作。林业标准地依法取得者与招引单位签订集体林权流转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约定控制性指标。
(4) 加强基础建设:对已签订林业标准地建设投资协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结合林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完成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
(5) 强化监管服务:实行林业标准地建设全流程监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典型案例与成效
淳安县“七有”标准地模式是浙江省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典型案例。该模式包括林区道路建设、水池配套、机械运输轨道、管理用房、监控溯源、电力设施等“七有”建设。里口村林下套种中药材示范基地,林下主要种植品种有黄精、白芨、重楼,投产后总产值可达1000万元,增加村民务工收入245万元,实现村集体分红收益300万元,租金收入50万元。
截至2026年初,浙江省淳安县已完成14个林业标准地建设,面积1.1万亩,吸引社会主体16个,年均新增资本2000余万元,带动农户增收约5000元/年。
02
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经验
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以“八统八有”机制为特色,形成了与浙江模式不同的创新路径。
1.政策框架与制度设计
2025年12月,重庆市林业局印发《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指引(试行)》,明确了林业标准地的定义、建设原则、准入条件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该政策坚持“规划引领、调查先行,市场引导、双向供给,规范便捷、服务闭环”三大基本原则。
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以“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三级联动机制为核心,形成了“八统八有”创新模式:
(1) “八统”机制:统一规划、统一流转、统一引进、统一调配、统一配套、统一服务、统一机制、统一支撑。
(2) “八有”标准:有路、有水、有房、有轨、有网、有电、有眼、有脑。
2.建设模式与实施路径
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以“国有林场+”模式为特色,具体包括:
(1) 林地流转机制:以村(社)集体为单位进行整体流转,由区县级及以上国有公司统一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允许经营主体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根据市场或招商需要依法进行再次流转。
(2) 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控制性与指导性标准,兼顾生产与生态需求,建成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设施和通讯与信息化设施。
(3) 利益联结机制:创新采用“固定分红+项目分成”模式,村集体、国有林场、企业按照5%、33%、62%的比例共享发展成果。
3.典型案例与成效
荣昌区“八统八有”模式是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典型案例。该区整合各级项目资金1000万元,通过“林场+”模式与企业共建3个林业标准地,总面积达3000亩。建成四级林区公路7000米、生产便道3000米,同步推进1500米山地单轨道车建设,建成蓄水池25个、总库容1.2万立方米,建成3处配备网络及水电、面积90平方米的标准化管理房,以及1000平方米林下育苗设施,增设一座5G基站和1000兆光纤宽带,实现基地全域信号覆盖。该模式已实现岚峰林场“林场+”项目首笔10万余元效益分红,带动2000名农民务工增收,总收入超1600万元。麻竹产业年产值约5300万元,林农直接收益约650万元。
永川区“楠木+树票”机制是重庆市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另一创新。该区将林木未来收益权证券化,完成全国首单楠木“树票”质押贷款1500万元,打通了“资源-资产-资本”的转化通道。
03
浙江与重庆林业标准地建设的
对比分析
浙江与重庆林业标准地建设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也各具特色:
1.流转主体角色差异:浙江以村集体直接对接社会资本,合作社整合农户林地经营权;重庆则引入国有公司作为中间平台,由区县级及以上国有公司统一规划和标准化建设。
2.市场化机制差异:浙江通过“共富指标”强制要求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利益绑定,确保村集体和农户增收;重庆则更强调企业自主选择基建模式,突出市场化灵活性。
3.金融工具创新差异:浙江聚焦贴息贷款降低企业成本(如淳安县对入驻企业实行全额贴息贷款);重庆则创新“树票”证券化、“村集体统一投保”等资产证券化与风险分担工具。
4.产业融合路径差异:浙江以林药、林茶加工为主(如千岛湖中药饮片产业链);重庆则突出林旅融合与自然教育(如北碚野兽花园农庄的森林康养+研学模式)。
5.生态保护措施差异:浙江的生态约束相对笼统,强调“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重庆则细化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区域(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一级公益林),生态保护措施更为具体。
04
林业标准地建设的创新点
1.制度创新:林业标准地建设创新了林权“三权分置”模式,将林地经营权、林下空间权等权能分置,为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制度基础。
2.机制创新:林业标准地建设建立了“双向供给”机制,既可政府先行建设基础设施再招商,也可根据招商需求由经营主体按标准自建,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3.模式创新:林业标准地建设形成了“国有林场+”等多种创新模式,如“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等,促进了多方利益共享。
4.服务创新:林业标准地建设实现了“政务服务增值化”,应用数字林业系统,优化林地审批、林木采伐、林地流转等涉林事项审批流程,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四、国有林场改革的现状、问题
与挑战
01
国有林场改革的现状
国有林场改革自2015年全面启动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429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十四五”期间,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进一步扩大至11.8亿亩,森林面积8.4亿亩,森林蓄积量38.1亿立方米。现有职工总人数达到66万人。国有林场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增长,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02
国有林场改革面临的问题
与挑战
尽管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1.基础设施短板:国有林场多位于偏远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不足,制约了产业发展。
2.林权流转纠纷:国有林场与集体林场之间、国有林场与村集体之间、国有林场与农户之间存在诸多林权纠纷,如河北省桃山林管局桃山林场石人梁林权纠纷,导致林场经营活动受阻。
3.经营碎片化:国有林场经营的林地多为分散的小块林地,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制约了产业发展效率。
4.技术与资金短板:国有林场技术力量有限,资金不足,难以支撑产业发展,尤其是林下经济等新型产业。
5.生态与经济矛盾:国有林场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如何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发展产业是重大挑战。
6.人才流失:国有林场职工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制约了林场可持续发展。
五、林业标准地与国有林场建设
的融合路径
01
政策协同路径
2025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发改农经〔2025〕1343号)为林业标准地与国有林场建设的融合提供了政策基础。该意见明确要求:
1.林场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相关要求。系统盘点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确定权属范围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
2.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资产评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流转管理,禁止将国有林场资源无偿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
3.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协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4.支持国有林场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国有林场作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项目建设主体、后期管护主体,提高项目全流程建管水平。
02
功能互补路径
林业标准地与国有林场建设的融合,需充分发挥二者的功能互补优势:
1.国有林场提供技术与生态保护能力:国有林场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可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生态保护保障。
2.林业标准地配套基础设施与市场化机制:林业标准地通过前置性基础设施配置和市场化流转机制,降低了社会资本进入林业的门槛,提高了产业发展效率。
3.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或“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等模式,建立多方利益共享机制,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
03
实践融合路径
1.国有林场主导的林业标准地建设:国有林场可直接作为林业标准地的建设主体,整合国有林地资源,设置控制性指标,建设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入驻。
2.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合作建设林业标准地:国有林场可与村集体合作,由国有林场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村集体组织林地流转,共同建设林业标准地。
3.国有林场与企业合作建设林业标准地:国有林场可与企业合作,由企业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国有林场提供林地和管理,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机制。
六、林业标准地模式下的国有林场
经营模式创新与产业链延伸策略
01
经营模式创新
1.林场主导型模式
国有林场主导型模式是指国有林场直接作为林业标准地的建设主体,整合国有林地资源,设置控制性指标,建设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入驻的模式。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
• 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
• 有利于保证生态保护标准的严格执行
• 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提高产业发展效率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采用该模式,依托广西林科院、广西大学等科技单位的技术优势,积极探索以“鸡血藤+”为核心内容的多元立体经营模式,形成了“林+林”、“林+林+藤(草)”、“林+林+藤+草”、“林+林+藤+草+菌”等二元、三元、四元、五元高效立体栽培模式,实现了林地资源的立体化高效利用。
2.林场+合作社+农户模式
国有林场+合作社+农户模式是指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农户合作,由国有林场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村集体组织林地流转,农户参与生产经营,形成利益共享的机制。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
• 促进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
• 提高林农参与度和积极性
• 形成规模化经营,提高产业发展效率
浙江淳安县采用该模式,将林业标准地建设完成之后移交给村集体成为村集体固定资产,由村集体进行招商洽谈合作,同时以全额贴息方式扶持企业和大户的生产经营,实现了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三方共赢。
湖北竹溪县采用该模式,发展“上蜂、中果、下药”立体种养模式,亩均收益从1200元飙升至2.2万元,带动7.4万户林农增收。
3.林场+村集体+企业三级联动模式
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三级联动模式是指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三方合作,国有林场提供技术与管理支持,村集体组织林地流转,企业负责投资与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
• 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
• 降低单一主体风险,提高项目可持续性
• 促进国有林场从单纯的资源管理者向资源经营者转变
重庆荣昌区与四川泸县合作项目采用该模式,在国有岚峰林场、荣昌区清升镇和泸县石桥镇划定千亩合作林地,创新推出“国有林场+村集体+企业”合作模式。林场出林地和技术,村集体组织农户,企业对接市场,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一条融合发展新路就此铺开。
02
产业链延伸策略
1.纵向延伸策略
纵向延伸策略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向产业链上游或下游延伸,提高产业附加值。
(1) 林下种植加工一体化: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建设林下种植基地,并配套建设加工中心,形成从种植到加工的完整产业链。
湖南靖州茯苓产业园采用该策略,吸引71家中医药企业入驻,培育了1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25年靖州茯苓全产业链产值有望突破百亿元,实现了从原料种植到精深加工的产业链延伸。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美誉药业有限公司依托国有林场药材基地,建成从种植到口服液、代饮茶的全产业链,带动农户“租金+分红+务工”三重收入,实现了林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2) 林畜养殖加工一体化: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林下养殖,并配套建设加工中心,形成从养殖到加工的完整产业链。
广西国有维都林场采用该策略,通过“林场+村集体+企业”模式,建立了“养殖—沼液—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循环林业系统。林场与桂林力源集团合作,建立约5000头规模的种猪养殖基地及生产约4万头的肉猪养殖基地。该项目于2017年1月正式投产,多年来,该公司以先进的林下养殖技术和管理优势,引领着周边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年产值7000万元以上,前后带动了周边30余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产业。
河南吕村林场采用“林下种植+林上养殖+林中游+林边加工”四维模式,年创收超20万元,并带动6万人次游客,实现了林畜产业的纵向延伸。
2.横向融合策略
横向融合策略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推动林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多元业态。
(1) 林药+旅游融合: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林下种植与森林旅游,实现产业融合。
湖北竹溪县采用该策略,发展“药旅融合”模式,让游客既能体验采摘中药材,又能购买药膳产品,林地收益比单纯种植高5倍。同时,该地区还发展了林下萌宠乐园、帐篷酒店等文旅项目,周末日均接待游客3000人次,单日最高营业额15万元,带动2万人从事林旅产业,综合亩均收益超3万元。
(2) 林茶+旅游融合: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林下茶叶种植与森林旅游,实现产业融合。
湖南白云山国有林场采用该策略,以茶为基、以旅为媒、以养为核,深度融合,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茶叶+旅游+康养”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林场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标准化茶园,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标准,有效提升了石门县域的茶产业发展水平。如今,漫山遍野的茶园不仅是丰饶的“绿色银行”,更是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后续的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和视觉基础。
广西黄冕林场采用该策略,积极探索以“林茶”为主的“森林+”模式,围绕“茶区变景区、茶园变公园、茶山变金山”的发展思路,不断拓展和延伸茶产业链。该林场已实现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达9080亩,通过产业融合,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3.数字化赋能策略
数字化赋能策略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效率和管理水平。
福建武平县通过林业区块链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林业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评估机构、担保服务机构和征信机构等5家单位涉林相关信息,形成林业经营主体基本信用档案,实现信用评分评价、信用预警、智能风控等功能。该平台已实现林权信息查询、抵押、解押等3项在线操作功能,采集的林业经营主体各类区块链信息达47329条,累计放款8.69亿元。
安徽省泾县马头国有林场试点物联网系统,采用水、电、机、网、智五项技术集成,首期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林苗灌溉。该系统通过林区分布式水源储备及管网建设,铺设森林消防管网2千米;通过电力上山和电机应用,推动林业电气化改革;通过网络上山,建设林区低压用电线路1.5公里,布设感应电机2台,电磁阀门2个,实现远程控制林区自动化供水。
未来应用前景: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将在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如林下环境监测、林产品溯源、林权交易等,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七、以林业标准地为抓手建设
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实践路径
01
林下空间经营策略
1.立体复合经营模式
立体复合经营模式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科学规划林下空间,实现林地资源的立体化利用。
(1) 林下种植: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等种植。
广西国有七坡林场采用“林药”模式,种植黄精、白芨、重楼等中药材,形成了“林+林+藤(草)”立体栽培模式,实现了林下空间的高效利用。
湖北竹溪县采用“上蜂、中果、下药”立体种养模式,亩均收益从1200元飙升至2.2万元,带动7.4万户林农增收。
(2) 林下养殖: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林下养殖,如林麝、林鹅等。
四川汉源县建设林下中药材种养殖示范基地,完成500余亩林下中药材的种植,主要有刺梨、黄柏、黄连木、川牛膝、淫羊藿、麦冬、当归等。同时,完成林麝养殖圈舍1000平方米、40亩半散养林麝养殖圈舍(200间)修建工作以及142头的林麝养殖,实现了林下空间的高效利用。
甘肃黑河林场探索出的“以鹅代锄”模式成为行业标杆。2024年,该林场从河南引进2000只鹅苗,开启林下养殖实践。通过鹅群啄食杂草和昆虫,替代了人工除草和化学药剂使用,鹅粪还能改良土壤,形成"鹅护林、林育鹅"的良性生态闭环。
2.林下空间优化策略
林下空间优化策略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科学调整林下空间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
(1) 林分结构调整:国有林场可通过对现有林分进行结构调整,优化林下空间环境,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2) 林下空间利用规划:国有林场可制定科学的林下空间利用规划,明确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3) 生态承载力评估:国有林场在产业发展前,应进行生态承载力评估,确保产业发展不破坏森林生态功能。
02
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路径
1.技术服务能力提升
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提升对林农的技术服务能力,促进林下经济发展。
(1) 技术培训与指导:国有林场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林农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林农的生产经营能力。
(2) 技术推广与示范:国有林场可建立技术推广与示范基地,展示先进的生产经营技术,引导林农科学经营。
河北木兰林场采用“国有带民营”实践,由国有林场发挥技术、管理、资金优势,带领林农合作开展森林经营,实现“国家要生态、林场要发展、林农得实惠”的三赢格局。林场拥有60多年森林经营经验,形成一整套行业领先的森林培育技术体系。林场成立专项工作组,为林农提供技术指导,林农只需出林地,技术、管理、抚育、销售等全由林场负责,实现了林农增收。
2.产业融合与品牌建设
产业融合与品牌建设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推动林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品牌。
(1) 林旅融合: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发展森林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重庆北碚区打造野兽花园农庄等林旅融合项目,融合森林景观与休闲体验,推出从特色木屋住宿到一日游套餐的多元服务,根据不同季节设计赏花茶会、森林音乐节等主题活动,成为企业团建、家庭出游的热门选择,年接待游客超6万人次。
湖南白云山国有林场依托“云端净土、养生福地”的资源优势,创新发展多功能林业,实现涉林资源中心化、林权落界数字化、碳权登记标准化、生态资源价值化,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2) 品牌建设:国有林场可依托林业标准地建设特色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浙江淳安县打造“淳六味”道地药材品牌,包括掌叶覆盆子、白花前胡、多花黄精、山茱萸、重楼和三叶青等,实现了产品的品牌溢价和市场竞争力提升。
湖南靖州茯苓科技产业园通过品牌建设,培育了14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了茯苓产业的品牌化、高端化发展,2025年靖州茯苓全产业链产值有望突破百亿元。
03
集体林与国有林协同发展路径
1.林权流转与整合
林权流转与整合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促进集体林与国有林的流转与整合,形成规模化经营。
(1) 林权收储平台建设:国有林场可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林权收储平台,集中收储零散林地,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土地基础。
(2) 林地托管与合作经营:国有林场可探索林地托管与合作经营模式,与集体林场、村集体、农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促进资源集约化。
江西信丰县国有林场通过林权流转、托管等方式,流转长期闲置失管无收益的林地造林,签订场外造林合同面积2.55万亩,大力实施场外造林,进一步拓展国有林场发展空间,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湖南绥宁县寨市国有林场与企业共建的林菌科研基地在寨市国有林场一工区老窖场正式挂牌,场企双方将携手共建从菌棒培育到产品深加工的全产业链体系,打造集科研、种植、采摘、加工、旅游于一体的特色基地,实现了国有林与集体林的协同发展。
2.利益共享机制建设
利益共享机制建设是指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建立与集体林场、村集体、农户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共同富裕。
(1) 保底+分成模式:国有林场可与社会资本、村集体、农户签订协议,采用“保底+分成”模式,确保各方利益。
浙江淳安县方家村的方才云,带动50户农户入股315亩标准地,不仅农户增收,村集体还能拿到采挖净收益的20%,实现“个人+集体”双赢。
(2) 固定分红+项目分成模式:国有林场可与村集体、企业建立“固定分红+项目分成”模式,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重庆荣昌区与四川泸县合作项目采用该模式,村集体、国有林场、企业按照5%、33%、62%的比例共享发展成果,项目采用预估收益提前分红的办法,让林农尝到“改革甜”。
八、政策建议
01
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1.制定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专项政策:国家层面应出台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专项政策,明确建设标准、管理机制、支持政策等,为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2.建立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考核评价体系:将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成效纳入国有林场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国有林场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3.完善国有林场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企业的收益分配比例,确保各方利益共享。
0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产业
发展门槛
1.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国有林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2.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鼓励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探索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新模式,如PPP模式、专项债等,降低产业发展门槛。
3.完善林业标准地建设标准:制定科学的林业标准地建设标准,包括道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讯与信息化设施等,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03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资源
优化配置
1.全面推进林权“三权分置”改革:深化林权“三权分置”改革,明确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责边界,为林业标准地建设提供产权基础。
2.建立国有林场林权流转平台:国有林场应建立林权流转平台,促进林地经营权的集中收储与市场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支持国有林场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如林票证券化、林权抵押贷款等,盘活林业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04
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产业发展
质量
1.加强林业标准地建设技术研发:支持国有林场加强林业标准地建设技术研发,包括林下空间优化技术、林地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等,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2.推广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支持国有林场推广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林业标准地建设中的应用,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3.建立林业标准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林业标准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包括林下种植技术标准、林下养殖技术标准、林旅服务质量标准等,确保产业发展质量。
05
促进产业融合,提升综合效益
1.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国家层面应出台政策支持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措施等,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推动国有林场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国有林场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3.促进国有林场与农产品加工产业融合:鼓励国有林场与农产品加工产业融合,建设林产品加工基地,提高林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
九、结论与展望
01
研究结论
1.林业标准地是国有林场现代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设置控制性指标、前置性基础设施配置、市场化流转机制等,林业标准地为国有林场现代化改革提供了实践路径。
2.林业标准地能够有效解决国有林场发展困境: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国有林场能够解决基础设施滞后、林权流转纠纷、经营碎片化等问题,促进产业发展。
3.林业标准地能够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通过科学设置控制性指标,林业标准地建设能够在保证林分结构与林木蓄积量不改变的前提下,提升林畜、林药、林茶、林果、林旅等产业发展能力。
4.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需要多方协同: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需要政府、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企业的多方协同,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5.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需要技术创新支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中具有重要应用价值,能够提高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
02
未来展望
1.林业标准地建设将向全国推广:随着国家林草局将浙江省“林业标准地”模式列为全国推广标准,林业标准地建设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为国有林场现代化改革提供普遍适用的模式。
2.国有林场将向多功能经营转变:国有林场将从单一的森林保护向多功能经营转变,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发展林下经济、林旅融合等多元业态,提高综合效益。
3.数字化转型将成为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方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在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中广泛应用,推动国有林场数字化转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跨区域合作将成为国有林场发展新趋势:国有林场将与周边地区、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共同开发林业资源,共享发展成果。
5.碳汇经济将成为国有林场发展新增长点:随着国家碳市场建设的推进,国有林场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优化林下空间,提高碳汇能力,参与碳市场交易将成为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方向。
总之,以林业标准地为抓手,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是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林业标准地建设,国有林场能够在保证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经济、林旅融合等多元业态,提高产业发展效率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浙江、重庆等地的实践经验表明,林业标准地建设为国有林场现代化改革提供了可行路径,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未来,随着政策体系的完善、基础设施的改善、林权制度的深化、技术创新的推进和产业融合的加强,国有林场林业标准地建设将取得更大成效,为我国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转自: 森林公园与生态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