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截至2026年2月的公开司法文书和权威媒体报道,融创中国旗下已有至少12家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这些破产案件主要涉及湖北、广西、浙江、江苏、天津、山东、河北等多个省份,程序包括清算、重整、预重整及和解等多种形式,核心目标是化解项目风险、保障债权人权益,并尽可能实现“保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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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创房地产子公司破产详细清单

1. 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5日

• 受理法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武汉1890项目

• 详细情况:该项目位于汉阳铁厂及汉阳兵工厂旧址,规划总投资18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2025年9月,武汉坦星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穿透股东为武汉汉阳控股集团,属城投公司)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破产清算。项目涉及超3000户已购房业主,其中033号住宅地块房源已基本售罄,大量业主原定2023年交付的房屋至今未完成。破产前,该公司与中融信托存在股权和资金纠纷,涉及“中融-承安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约20亿元资金。

2. 北海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广西北海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重整失败)

• 受理时间:2023年9月4日(重整受理),2025年10月26日(宣告破产)

• 受理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海映兰屿”项目

• 详细情况:该公司开发广西北海的“海映兰屿”项目,总户数2137户。2023年9月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重整计划曾获批准,并引入广西莲城建设集团作为投资人,但后者因自身资金问题导致项目三期于2025年春节后再次停工。因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北海中院于2025年10月26日裁定终止重整计划,宣告该公司破产。

3. 南宁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广西南宁市

• 破产状态:预重整

•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12日备案

• 受理法院: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金弈时代”(融富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

• 详细情况:该项目位于南宁市经开区那洪大道旁,占地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17.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1877户。2025年11月12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根据该公司的申请,对其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指定广西辰亿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辅助机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1月19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4. 绍兴融臻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

• 破产状态:破产审查

• 受理时间:2025年11月7日披露

• 受理法院: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越州府”(融越府)项目

• 详细情况:该公司为融创在绍兴的全资子公司,曾是“融创越州府”项目的开发公司。2025年11月7日,全国破产重整信息网披露其被申请破产审查。目前该案处于破产审查阶段。

5. 苏州融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2026年2月11日

• 受理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旗下物业管理企业

• 详细情况:该公司为融创旗下物业管理企业,由上海融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2026年1月,申请人牛红飞以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6年2月11日裁定受理,并指定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6. 天津融创致成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天津市

• 破产状态:破产重整(已和解终结)

• 受理时间:2025年6月26日受理,2026年1月14日终结

• 受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梅江壹号院三期”项目

• 详细情况:该公司开发天津“梅江壹号院三期”项目。截至2025年5月20日,该公司资产约26.83亿元,负债约29.93亿元,已资不抵债。2026年1月14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该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随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受让全部股权成为全资控股股东,接盘项目并承接债务。

7. 杭州富阳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2026年2月5日

• 受理法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富春壹号院项目

• 详细情况:该公司在杭州市富阳区开发住宅项目。2026年2月5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杭州某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法院于2026年2月12日指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并公告要求债权人于2026年4月13日前申报债权。

8. 无锡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 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2025年6月16日

• 受理法院: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 详细情况: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25年6月16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沐阳盈诺木业有限公司对其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年7月1日,法院指定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9. 烟台顺成南山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2026年1月22日

• 受理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东海湾”等项目

• 详细情况:2026年1月22日,龙口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申请。

10. 烟台顺进南山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

• 破产状态:破产清算

• 受理时间:近期受理

• 受理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与顺成公司关联

• 详细情况:同样被龙口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11. 徐州融源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

• 破产状态: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

• 受理时间:近期

• 受理法院:徐州泉山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融创壹号汇”项目

• 详细情况:近期,徐州泉山区人民法院已发布破产案件选任管理人的公告。该项目2021年拿地价17.61亿元,目前仅售出15套。

12. 廊坊市远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河北省廊坊市

• 破产状态:破产重整(由清算转为重整)

• 受理时间:2025年4月10日受理清算,2025年8月11日转为重整

• 受理法院: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核心项目:“时代壹号”项目及麦洼村回迁项目

• 详细情况:该公司主要开发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的“时代壹号”项目(分为一区、三区、四区)以及麦洼村回迁项目。截至2025年8月6日,远创公司所开发项目共涉及已售商品房1397套。经管理人审查,确认优先债权合计约19.75亿元,普通债权合计约1.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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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团层面债务重组背景

尽管旗下众多项目公司陆续进入破产程序,融创中国在集团层面却完成了重要的债务重组:

1. 境外债务重组:2025年12月23日,融创中国全面境外债务重组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重组正式生效。公司约96亿美元的现有债务已获全面解除及免除,作为代价,公司向计划债权人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1及强制可转换债券2。

2. 境内债务重组:已完成境内债务重组选项三——以资抵债的落地执行,累计注销了106亿元债券,剩余48亿元的债券展期至2034年6月。

3. 清盘呈请驳回:2026年1月5日,香港法院驳回了针对融创中国的清盘呈请。

这种“集团续命、项目出清”的态势,是当前许多出险房企采用的策略:保住上市公司主体,同时通过司法程序对无法盘活的项目进行债务隔离和资产处置。

三、破产原因深度分析

1. 资本结构严重错配

以武汉融创1890项目为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却要撬动79.5亿元土地款和188亿元总投资。这种高度依赖外部融资的模式,在行业下行时抗风险能力极弱。

2. 项目制风险隔离失效

房地产行业普遍采用“项目公司制”,目的是将单个项目的风险与集团整体隔离开。然而,当母公司陷入系统性财务危机时,这种隔离机制往往失效,项目公司因无法获得集团输血而独立破产。

3. 行业流动性持续收紧

2025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7%,销售额同比下降12.6%。销售回款不及预期,债务集中到期,融资渠道收缩,高周转模式彻底失灵。

4. 城市更新项目特殊性

武汉融创1890项目涉及34栋、约5.3万平方米工业历史建筑改造,包括亚洲最长的棒材厂厂房。这类项目改造难度大、成本高、资金占用周期长,对企业现金流和持续投入能力提出极高要求。

四、对各方的影响

1. 购房业主

• 权益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的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 现实困境:大量业主面临“还贷无房”的双重压力,一边偿还房贷,一边等待交付。

2. 金融机构

• 信托违约:中融信托的“承安96号”信托计划面临亏损本金的风险,司法拍卖程序因破产受理而中止。

• 债权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主张对抵押土地行使优先受偿权。

3. 地方政府

• 保交楼责任: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优先保障“保交楼”任务,维护社会稳定。

• 纾困机制:如南宁市的“南宁模式”,通过成立平稳基金,以“股权+资产转让”方式隔离原开发商风险。

五、行业趋势与展望

1. 风险出清进入深水区

2025年,房地产行业破产重整呈现“规模扩大、模式创新、风险分化”的特征。截至2025年底,已有21家出险房企债务重组或重整方案获批,累计化债规模约1.2万亿元。

2. 司法程序常态化

预重整、重整等司法挽救程序成为盘活资产、实现“保交楼”的重要途径。如金科股份司法重整案涉及约1470亿元债务,最终交房进度达98.5%。

3. 政策支持持续加码

2026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有关政策措施。截至2025年底,“白名单”项目审批通过贷款金额已突破7.5万亿元。

4. 行业模式根本转型

高杠杆扩张时代已经结束,真实需求、稳健财务、合规运营、保质交付将成为行业新主线。房企需要彻底摆脱“负债驱动规模增长”的路径依赖,将经营模式转向以现金流安全为核心、产品力与运营效率双轮驱动的新模式。

六、总结

融创中国旗下子公司破产清单反映了当前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期的典型特征:集团层面通过债务重组实现“续命”,而项目公司则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风险出清。这一过程虽然痛苦,但却是行业从高杠杆模式向稳健经营转型的必经之路。

对于购房者而言,法律赋予了较强的保护性权利;对于金融机构,需要依法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地方政府,“保交楼”成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底线。随着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深入推进和司法程序的常态化,行业风险有望逐步化解,市场将逐步回归理性发展轨道。

以上信息基于截至2026年2月的公开司法文书和权威报道,具体进展需以法院最新裁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