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长子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因文化广场、府前广场近期举办文艺展演、元宵灯展等大型活动,人员流动密集,为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临时调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取消原有两个集中燃放点,新设一处空旷区域供群众安全燃放。
通告指出,取消原文化广场、府前广场2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新设集中燃放点位于新建小学选址处空旷区域,具体范围为:凌云路长子二中以东、三八路档案馆以西、庆丰村最南一排房往南50米、鹿谷西街以北。该区域远离建成区和人员密集场所,能够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通告强调,严禁在建成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二踢脚、窜天猴等危险性高的产品。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选择新设集中燃放点进行燃放,并做到安全、文明燃放,共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子县人民政府提醒,元宵佳节临近,请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燃放规定,确保度过一个平安、喜庆的元宵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