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防线不松懈
近期
普宁公安持续加大清查整治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先后查处两起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2月21日10时许,普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军埠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军埠镇一房屋成功端掉一处涉嫌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场缴获非法烟花爆竹共计14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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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案物品已全部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月21日18时许,城东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巡逻检查过程中,在流沙东街道一商铺现场抓获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黄某,现场缴获烟花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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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非法储存、销售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