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政府在此发布通报,通报“夫妻殴打15岁女生事件”。

从通报中可以看到,短短几分钟内,一场因电动车碰撞引发的口角,演变成了两名成年人对多名未成年人及路人的暴力殴打。其中,15岁的女孩丁某乐被打成轻伤二级,至今仍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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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夫妇已被批准逮捕。在愤怒之余,我们更需冷静审视:一个42岁的成年男子,为何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肆无忌惮地挥拳向未成年人?

从人性的角度深挖,这种极端的嚣张气焰,往往离不开以下三个原因。

一、情绪失控下巨婴心态

通报中有一个细节极具讽刺意味:刘某飞夫妇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几人辱骂其母,遂动手打人;发现打错人后,又对真正的当事人丁某乐进行殴打。

这一连串的动作,暴露了当事人极度不成熟的心理状态,也就是俗称的巨婴心态。

在正常成年人的逻辑里,遇到纠纷首先是沟通、是讲理,或者是等待警察处理。但在刘某飞的逻辑里,世界是围绕他的情绪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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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受了委屈(哪怕是误以为的),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核实真相,而是通过暴力来宣泄和找回面子。

更可怕的是,发现打错人后,又打丁某乐。这说明在他的潜意识里,谁惹我不高兴,我就打谁,至于对方是谁、是否无辜、是不是未成年人,都不重要。

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基本共情能力和规则意识的心理,本质上是一种未断奶的婴儿式全能自恋。当现实不如意时,他们不会反思自己,只会通过攻击他人来维持脆弱的自尊。

二、欺软怕硬,对弱势群体蔑视

为什么刘某飞敢对两个分别为15岁和12岁的孩子,以及几名女性下手?

人性中有一种阴暗面:慕强凌弱。在很多施暴者的潜意识账本里,打架是要算“成本”的。面对同龄的壮汉,他们或许会掂量三分;但面对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心中的恶念便失去了束缚。

在这起案件中,对方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15岁和12岁)以及几名女性。在刘某飞看来,这些人是好欺负的,是可以通过暴力迅速压服的。

这种嚣张,建立在对力量悬殊的盲目自信上。他低估了法律的威严,高估了自己的拳头,更蔑视了未成年人应当受到的特殊保护。

挑软柿子捏的行为,恰恰是人性中最卑劣的一面。它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因为懦弱。不是因为强大,而是因为内心空虚,需要通过踩踏弱者来获得虚幻的掌控感。

当一个人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欲时,他就已经跨过了做人的底线。

三、法治观念淡漠,迷信暴力

通报显示,从19时45分到达现场,到19时48分派出所接警,中间仅有3分钟。在这短短的3分钟里,刘某飞完成了从“误认”到“殴打多人”的全过程。

这反映出部分人心中法治观念的极度缺失,或者说是一种“暴力万能论”的遗毒。在某些人的认知里,道理讲不通就用拳头,谁拳头硬谁就有理。他们或许认为,只要气势够凶、下手够狠,就能让对方闭嘴,就能让自己占上风。

然而,2026年的中国,早已不是靠拳头说话的时代。监控无处不在,法律日益完善,公众的监督意识空前高涨。

刘某飞的嚣张,源于他对现代法治社会的无知与傲慢。他以为这只是普通的邻里纠纷或家庭护短,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这种对法律的漠视,是许多悲剧的根源。当一个人心中没有法度,行为的边界就会无限扩张,直到撞上法律的铁壁,付出惨痛的代价。

目前,刘某飞、韩某娜已被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起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个人的嚣张,往往始于情绪的失控,盛于对他人的蔑视,忠于对法律的无知。

我们呼吁每一个成年人,都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都要对未成年人怀有天然的呵护之心,都要将法律作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只有当每个人都收起那份莫名的嚣张,我们的社会才能少一些戾气,多一些温暖与安全。

对于受害者丁某乐及其家人,我们致以深切的同情,愿孩子早日康复;对于施暴者,法律绝不会姑息,正义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