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对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常务副县长温德伟: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机关、发展改革、科技、数据、民营经济、国防动员、工业、商务、开发区建设、财政税务、国有企业、应急安全、防震减灾、统计、能源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机关综合保障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中心)、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推进中心、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防震减灾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统计局(统计调查中心)、能源局。
联系开发区、总工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协、税务局、供电支公司、中石油、中石化、烟草专卖局、邮政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长途电信线务局。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委副县长钟小兵: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营商环境局(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驻祁县各学校、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委副县长刘洪波:负责招商引资、金融、外事、台港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温德伟常务副县长分管有关工作。
分管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联系金融监督管理局、工商联、侨联、驻祁县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
负责金融安全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王海旺: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治超、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园林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治理非法超限超载事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祁县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路段、晋中交通运输执法局祁县分局、雅安超限检测站、祁临高速公路公司、榆祁高速公路公司、火车站、高铁祁县东站和铁路、民航等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杜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武装、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公安局。
分管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信访局。
联系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晋中监狱、驻祁各部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韩慧平:负责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妇女儿童、史志、民族宗教、档案、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红十字会。
联系团委、妇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史志研究室、档案馆。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巴图:负责文化、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晋商文化研究中心、乔家大院景区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融媒体中心。
联系文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孙雨: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民政、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供销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水利局(昌源河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祁县城市供水公司)、林业局(国有林场、森林防火预警处置中心)、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汾管局、扶贫协会、老促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县政府领导所担任的县政府临时机构领导职务根据上述分工相应调整,不另行文。
特此通知。
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