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举措成效,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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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表示,破产审判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批准在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设立6家破产法庭,全国共计24家破产法庭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增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00%,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通过破产审判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其中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收案量占全国61.94%,成为破产审判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阵地。
一是坚持出清挽救并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各地法院严格秉持“出清与挽救并举”原则,依法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促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如江苏法院依法清退长江沿线低端过剩企业,强化绿色破产司法保护理念,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地法院创新运用“司法重整+产业升级”模式,精准挽救有发展潜力的困境企业。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针对房地产、金融、地方平台公司等重点领域风险,各级法院稳妥推进破产处置工作。如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的金科系重整案,化解债务1470亿元,成为大型房地产企业司法拯救的成功典范。妥善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纠纷,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破产处置合力。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为破产涉税问题提供依据,增强破产办理效果。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已基本建立省级府院联动机制,在援助资金、金融支持、涉税事务、管理人履职等领域形成一揽子制度成果。
四是统筹推进涉外破产法治,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多地法院纵深推进跨境破产领域合作,加快构建跨境破产规则体系。如广东高院出台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进一步为港澳清盘人在内地履职提供指引。山东、浙江、深圳、厦门等地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北京、黑龙江、江苏、湖北等地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制度机制。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郭宇 审核 高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