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通过阅览一些网友发表的评论,小圣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误以为“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这两个职能局只是“挂牌”机构,而没有设立实体组织,但实际上这种认知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在国务院的机构序列中,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都是明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的相关情况,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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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介绍一下国家数据局:202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后于2023年10月25日正式揭牌,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对此,有许多专家指出:“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算力成为新型生产力。成立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是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战略举措,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赢得全球科技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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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责方面,根据国家数据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家数据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具体包括“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以及协同开展数据跨境相关工作”等等方面。

在机构设置方面,国家数据局设有5个副司局级的内设机构,具体分别是综合司、政策和规划司、数据资源司、数字经济司、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在领导班子构成方面,国家数据局设有“一正四副”、属于部委管理国家局的标准配置(其中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时入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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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再介绍一下国家能源局: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有12项,几乎可以说是分管了我国能源领域的一切相关工作,但具体内容由于篇幅原因不再一一文字列举,大家可以阅览下方截图进行学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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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国家数据局,国家能源局的实体工作机构更为庞大,例如其内设机构有13个(均为副司局级),具体分别是“综合司、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发展规划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安全监管司、国际合作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其中,机关党委(人事司)负责承担机关和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等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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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家能源局还下辖有相应的区域监管局、省级监管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国能源传媒集团,6个区域监管局分别是“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西北能源监管局、华东能源监管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和南方能源监管局”,6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核电发展中心、信息中心、资质管理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至于12个省级监管办公室则具体分别是“山西、山东、甘肃、新疆、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

而在领导班子构成方面,国家能源局除了设有常规的正职、副职外(其中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同时入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还专门设有“监管总监、总经济师”这两个司局级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