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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某企业因未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被处以高达4.23997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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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制作

近日,宁夏某企业因未完成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被处以高达4.23997亿元的罚款。这是2024年5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全国碳市场的首张“亿元级”罚单。从曾经的万元罚款跃升至亿元,监管收紧趋势下企业碳履约应该如何守约?

惩戒规则全面收紧

显著提高企业违规成本

生态环境部2020年底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这意味着,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即履约。

2023年度碳配额清缴工作,是《条例》正式实施后首个面临处罚适用的履约周期。“企业履约不到位,面临的处罚力度正在显著升级。”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黄锦鹏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按照原《管理办法》,对未履约企业仅设置定额罚款,最高仅3万元。而随着国务院发布的《条例》正式生效,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惩戒规则已全面收紧。

“5—10倍的惩罚规则设定,本着不让违法者因违法行为获利的原则,确保企业一旦违规,不仅要把省下的钱‘吐’出来,还要付出巨大的额外代价,是一种典型的惩罚性赔偿思路。”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王科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与此同时,罚款额度从定额变为根据未清缴碳排放配额浮动,显著提高了企业的违规成本。“这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即我国碳排放履约已经进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治化时代,履约监督执法真正‘长出了牙齿’,法律的威慑力得以充分体现,也为碳排放权交易营造了严肃公平的交易环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科研信息部副部长陈妍表示。

伦交所集团碳分析师宋雨彤也认为,此次罚单标志着我国碳市场严格贯彻执行碳排放监管升级的新阶段。

“意识缺位”弊端开始显现

履约要建立底线思维

在黄锦鹏看来,企业未完成履约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排放量超过免费发放的配额量,企业未购买足够的配额。“有企业确实在经济上有困难,但主要原因还是企业的碳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欠缺,主观意识不重视、内部碳管理存短板。”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出台以前,企业不履约的违规成本较低。根据《管理办法》,不履约企业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部分企业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即使不履约也就交少量的罚款。

“目前,仍有部分企业的碳管理意识停留在‘应付检查’的初级阶段。”王科介绍,有企业在碳排放“监测—核算—清缴—交易”环节仍存明显短板:监测端存在基础数据失准、人为干预等风险;核算端面临新纳入企业能力不足、核算边界界定不清等问题;清缴端则是履约主动性不足,对抵销机制规则理解不到位;交易端则普遍缺乏碳金融思维,风险防控与合规意识淡薄。

“此次事件对控排企业的首要警示意义在于今后要严格遵守碳排放管理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履约,对于重点排放单位是法律红线。”陈妍告诉记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国家实现强制减排的政策工具,虽提供了市场化交易平台,但强制性才是这一政策工具的根本属性。

“企业如果还是按照过去的思维来应对履约,将会领到更大的罚单。”黄锦鹏说,“纳入企业一定要充分了解《条例》里的各种‘红线’,建立底线思维。”

须摒弃“交任务”心态

从“被动履约”转向“主动管理”

“未来,企业不能再把碳管理看作单纯的环保任务,而应将其视为一种财务管理手段。”王科建议,引入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碳资产管理平台,将碳成本内化到生产决策各方面,让企业履约从“被动履约”转向“主动管理”。

“企业只有做好内部碳管理,才能有效应对碳合规风险。”黄锦鹏说,一方面,企业要摸清碳排放家底,做好内部碳盘查,尤其是新纳入和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要精细化企业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水平,编制好企业年度碳排放报告,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企业要主动拥抱AI和人工智能,将数字化融入内部碳管理中,如建立数字化的企业能源管理和碳管理平台,实现原材料、生产、能源、碳排放等核心信息一张图,建立低碳供应链和碳足迹体系,实现全方位降碳。

不过,在控排成本上升、履约刚性增强的双重压力下,企业该如何使用减排量抵消手段,降低配额采购成本?王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确保排放报告的数据准确,少花冤枉钱。其次,可借助CCER政策,用好抵消量。同时活用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例如,用好碳配额质押融资,缓解短期压力。也可探索转型金融,如果企业有明确的低碳改造计划,可以申请纳入地方的转型融资主体库,从而获得利率更低的转型贷款。”

宋雨彤认为,企业严重低估了新规下违约风险的边际成本。由于罚款数额的变化,企业不履约的边际成本将显著提高。企业应以全新的视角重估技术改造的投资价值——那些过去被认为“不划算”的节能改造,在新形势下将具备更高的财务吸引力。“为此,企业可以尝试在内部搭建碳管理体系并内化碳价,以此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辅助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王科提醒,企业还应把握好交易节奏,错峰采购,避免在履约截止前的最后时刻集中抢购,建立碳价监测机制,以在市场低迷或配额供给充裕时分批推进、降低采购成本。

短评:让监管“真火”淬炼制度之“刃”

■本报记者 张胜杰

因未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宁夏某企业被处以逾4亿元的巨额罚款。这虽然是个案,但其惩戒力度之大、信号意义之强,值得所有企业深思。

从“最高3万元”到“未清缴配额成交价5—10倍”,罚款逻辑的根本转变,标志着碳履约处罚力度升级。《条例》亮出的不仅是数字上的威慑力,更是一种制度性的震慑力——违法成本不再是企业可以“内部消化”的小额开支,而是足以影响生存质量的实质性惩罚。

罚单落地,警钟长鸣。长期以来,部分企业对碳管理停留在“应付检查”层面,数据不准、意识滞后、行动缺位。而今,监管“利刃”出鞘,“侥幸”再无空间。碳履约不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是环保责任,更是法律红线。

面对日趋严格的约束,企业唯有将碳管理内化于经营逻辑:从被动履约转向主动管理,从成本负担转向价值创造。数字化碳平台、碳资产质押、转型金融等工具,正为先行者打开新空间。对企业而言,最好的应对不是事后补救,而是主动将“碳管理”纳入战略,让绿色真正成为发展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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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本报记者 张胜杰 林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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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中国能源报(cnenergy)

编辑丨赵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