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号早上,合肥的杜女士一觉睡醒,饿着肚子进厨房,当场就懵了。头天晚上蒸好的七个馒头,只剩四个,她特意卤的一大锅菜,连锅带肉,整个没了。那是她准备吃几天的口粮,就这么被端走了。
她又气又饿,也没多想,直接跑去派出所报警。等她坐到派出所里,把这事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说着说着自己先笑了。屋子里原本在办事的民警,还有来调解纠纷的群众,全被她这个“离奇遭遇”逗得哈哈大笑。更逗的是,本来在隔壁调解的一对夫妻,正吵得脸红脖子粗,听到这边的笑声,居然停下来不吵了,也跟着乐。
杜女士后来说,当时气已经消得差不多了,感觉这事说出来确实有点滑稽。让她完全没想到的是,民警听完了没急着立案,反而招呼她坐下来,说正好到饭点了,一起吃点,还特意强调要自掏腰包买两个卤菜,把她丢的那锅补回来。杜女士当时就感动了,端着碗说了句“吃上警察叔叔的饭了”。
事情发酵以后,评论区挺热闹。有人调侃这个小偷有点意思,七个馒头只拿三个,还给留了四个,是不是觉得全拿走不厚道。有人猜,大过年的不偷钱不偷贵重东西,专偷吃的,估计是真遇上难处了,饿了才下手。还有人注意到那个细节,卤菜是连盆端的,盆又不值钱,图的就是那口吃的。
也有网友较真,问这不算盗窃吗,怎么不立案,反而请客吃饭。其实这里头涉及一个执法边界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盗窃要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有个金额门槛,多数地方是一千到三千以上。几个馒头一锅卤菜,哪怕算上盆,也够不上这个数。够不上刑事案,不代表不管,真要查也能处理。但问题是,这类事还得看实际情况,比如嫌疑人到底是什么动机,损失到底多严重。综合评估下来,这事确实属于情节显著轻微那一类。
基层派出所每天处理的警情,有丢手机的,有夫妻打架的,有喝多了睡街上的。像这种丢口粮的,说大不大,但确实让人窝火。民警选择不按流程走,而是把人拉过来吃顿饭,其实是在用另一种方式解决问题。法律不是只有立案处罚这一把尺子,在那些够不上刑法的微小角落里,执法的温度往往就体现在这种细节上。
这事最打动人的不是那顿饭,而是那个场景本身。一个女的饿着肚子跑来报案,说的是丢了几块钱的东西,屋子里没有一个人觉得她小题大做,没人笑话她不该来,反而都在听,听完还笑了,笑完之后还拉她吃饭。那种笑不是嘲笑,是那种街坊邻居听你说倒霉事,忍不住乐一下,然后顺手递双筷子给你那种笑。
那个原本在调解纠纷的夫妻,听到这边笑声,停下来不吵了,也跟着乐。这个画面特别有意思。本来在互相指责的两个人,突然被一件更荒诞的事打断,暂时忘了自己在吵什么。杜女士用她的倒霉事,无意中把那对夫妻从情绪里拉了出来。她自己也在派出所,从一个饿着肚子的受害者,变成一个端着碗吃饭的人。
杜女士那句“吃上警察叔叔的饭了”。她说的不是“警察同志”,是“警察叔叔”,是小时候遇到麻烦会下意识喊的那个称呼。成年人遇到事,能重新用上这个称呼,说明那一刻她确实觉得自己被接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