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广东多地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2月20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广东多地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无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梅州] 查处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日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省烟花爆竹联合督察组会同梅州市、兴宁市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对梅州兴宁市叶塘镇一处铁皮屋开展突击检查,成功查处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铁皮屋内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达2000多箱(件)。据初步调查,这批货物属于兴宁市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在许可证载明场所外非法储存。鉴于现场安全隐患突出,执法人员已将全部烟花爆竹安全转运至专用仓库进行查封扣押。该零售经营点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兴宁市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正依法展开进一步调查,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排除了潜在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了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汕尾] 查扣非安全场所烟花爆竹169箱  

2月9日夜间,汕尾市、海丰县两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海丰县可塘镇金钱埔村一空地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货车3辆,经初步清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约350箱(其中超规格产品6箱),海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月5日凌晨,汕尾、陆丰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两级公安部门,并组织潭西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力量,对陆丰市潭西镇祠堂村一西瓜种植瓜棚旁的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收网查处。现场成功查获涉案运输货车3辆,依法查封21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630件,截断了一条非法运输链条。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2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陆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上护镇人民政府,在上护镇樟河村委会野鸭村,查处一起烟花爆竹零售店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现场查扣烟花爆竹169箱。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查扣的烟花爆竹转运至安全场所存放。

 [阳江] 320箱烟花爆竹转运到安全仓库  

2月7日,阳东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局、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暗查暗访工作,在阳江市阳东区工业园工业大道一厂房内查获一批非法烟花和一辆非法运输小型货车。经查,该窝点共储存320箱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区供销社依法将该批烟花爆竹转运到安全仓库存放。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2月5日,阳西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供销社、织篢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队,在阳西县织篢镇工业园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共发现烟花爆竹202箱,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潮州] 查获非法储存窝点烟花爆竹约500箱  

2月13日,潮州市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小组,根据举报线索,到位于饶平县联饶镇一烟花爆竹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存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12箱以及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产品66箱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店立即落实整改,并依法将非法经营的产品扣押转移,目前该案件由市应急管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2月19日下午,在凤塘镇粦畔村发现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一批约500箱,其中烟花约200箱,“铳脚”3箱,鞭炮约300盘。目前该批产品依程序进行扣押转移,案件交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监管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

  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关于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福禄寿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和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大事故的通报,深刻剖析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对烟花爆竹全链条特别是经营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通报指出,江苏、湖北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五个突出问题。一是烟花爆竹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安全风险突出;二是部分零售店采取“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聚集大量购买人员,潜藏安全风险;三是零售店在许可证载明的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四是经营许可把关不严,零售场所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地方事故警示信息和工作要求传达不到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深不细。

通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管理和周边安全风险管控。要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安全管控,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以两起典型事故为警醒,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打非”专项行动。

通报强调,要聚焦“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深入排查整治,把严禁“下店上宅”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严禁在零售店(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的八项硬措施落实落地到位。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通过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把“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推动各方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采写:南都记者 付冰洁

综合:广东应急管理、新华社

图片来源:广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