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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

街巷阡陌,车流如织

电动自行车成了走亲访友的“主力军”

就几步路,不用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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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载一个娃,挤一挤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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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骑车没关系的

这些习以为常的“方便”

正悄悄把“风险”带上路

把“安全”甩在身后

一不留神

团圆路可能变成揪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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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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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在北京北五环外环辅路

冯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几次摔倒后爬起

最终撞上路缘石

倒地受伤

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血检显示

冯某血液酒精含量

高达269mg/100ml

属醉酒驾驶

2025年8月

在新疆吐鲁番

一辆三轮车行经路口左转弯时

与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摔倒

骑行人在摔倒时

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触地致头部严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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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

贵阳交警经开区大队

查获一起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一辆电动自行车竟

以“叠罗汉”方式搭载6人

含4名孩童

车辆行驶中车头轻微翘头

稳定性极差

险象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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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去年9月1日起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对“小电驴”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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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圆路上

平安是最好的年礼

请广大亲友

严格遵守

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自觉拒绝超员、不戴头盔等危险行为

守好两轮安全线

共度祥和中国年

快转到“相亲相爱一家人”群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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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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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江苏交警 贵阳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丨张雨禾

审核丨张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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