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迎来消费、燃放高峰

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既触犯法律

又存在严重安全风险

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

四川多地重拳出击、严查严管

连续查处多起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现将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6年1月30日,西昌市公安局在马道街道办一自建仓库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经查,侯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手续情况下,将807箱各类烟花爆竹储存在不符合存储安全标准的库房,且该库房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一旦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将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侯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西昌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二

2026年2月6日,资阳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繁华商业居民区的临街商铺疑似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该商铺为一处居住楼楼下,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接报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赓即赶赴现场联合核查处置。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当即对该商铺进行依法检查。经现场细致核查,涉案商铺经营者为谋取春节期间销售利润,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购入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城市繁华商业居民区内的商铺中。随后,执法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和扣押。没收该商铺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涵盖春雷、烟花、鞭炮等10余品类300多件,对涉案当事人行政拘留5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三

2026年2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自贡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在沿滩区创兴城两处偏僻商铺内,查获了大量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清点,两处非法储存点存放烟花爆竹1000余件,品种繁多,其中不乏“三无”产品、违禁的“加特林”、不能售予个人需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场随处可见已开箱、随意堆放的烟花爆竹,且与易燃物品混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事故。目前,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收缴,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例四

2026年1月4日,达州市渠县应急管理局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巡查中发现,渠县青龙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存在异地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该烟花爆竹经营部负责人擅自变更经营地址进行烟花爆竹销售。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 四川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