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宜城的这个烟花店爆炸,有很多人大喊追责,有很多人都在讨论这是谁的责任,哪些部门没有干好等等。
靠山屯觉得,现在这个阶段,说追责还有点早。还是把事情完全分析清楚,把人员死亡的过程和原因向社会公开,这其实就是最好的预防措施,能让群众知道哪些事应该怎么做,这个警醒的作用是巨大的。
要相信群众是会判断的,是会采取一些行动的。任何部门的监管,也不能代替群众的自发行动。
当然官方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知道了某条消息,已经确认了,那就马上发布出来。比如这次事故中死亡的都是哪些人,是在哪儿死亡的,大概是什么原因死亡,等等,这样的时效性是最及时的,效果是最好的,是群众最迫切想知道的,也避免了一些猜测;一种是事故全部消息都确认了才发布出来,这样做虽然很保险,但是效果相对比较差。
本次事故发生在烟花店内,这个烟花店是应急管理部门发过证的。有人就说,这一定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责任,谁审批、谁负责。应急管理部门就一定有责任吗,那倒未必。
如果应急管理部门的审批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店主在经营过程中违规了,比如超量存放烟花鞭炮,或者购买了违规的烟花鞭炮了,那应急管理部门应该是没有责任的,总不能让应急管理部门一直盯着这些烟花店吧,他们也没有那么多人啊。
如果店主也没有错,只是进烟花店买东西的人违规试放,店主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也来不及管,店主也没有多少责任,毕竟让谁处在这个环境中,也没有办法管控顾客,做到万无一失。
至于烟花店里面已经开始出事了,店主和顾客没有应对好,没有第一时间跑掉,这里面恐怕也怪不得谁。毕竟烟花鞭炮的燃放速度太快,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反应,会出于本能向里面躲,不敢冒险跑过正在爆炸的烟花鞭炮,时间窗口很短,后面一切都来不及了。
把这些过程分析清楚,再想想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比如怎么才能控制住烟花鞭炮的威力和反应速度,能不能把烟花鞭炮销售点设在室内,怎么从更可靠的角度去减少爆炸带来的死亡?……
这个时候再来考虑追责的事,再来考虑下步治理的措施,恐怕会更有效果一些,更务实一些。
靠山屯也反对一出事故就搞禁止的做法,一刀切虽然简单,但总的效果恐怕未必好。就像很多人说的,总不能燃气一爆炸,就停止使用燃气吧,总不能车辆一出事故死几十人就不开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