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化省(Thanh Hóa)两家最大电动车公司经理被起诉后,数百家电动车经营户举报被收"保护费"。
2月18日消息,据清化省(Thanh Hóa)公安厅透露,在清化省(Thanh Hóa)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兴丰建设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TNHH Xây dựng và Du lịch Hưng Phong)和战胜27-7伤残军人有限责任公司(Công ty TNHH Thương binh 27-7 Chiến Thắng)的两名经理及会计因电动车经营违规行为作出案件起诉、被告人起诉决定后,数百家电动车经营户已同时递交举报信。
警方对兴丰建设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黎文禄执行起诉书和逮捕令
在举报信中,电动车经营户表示,岑山(Sầm Sơn)的载客电动车活动主要由上述两家企业组织管理,登记运营的电动车总数近400辆。
然而,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诸多不合理之处,引起参与经营的车辆经营户不满。值得注意的是,在多封举报信中,许多经营户还提到,尽管电动车是他们合法的财产,但为了能够参与载客运营,每年每辆车必须缴纳7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保护费"。
如果经营户不缴纳上述款项,即使车辆和驾驶员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无法被安排运营。
此外,据经营户反映,在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内部收费或服务费,其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及使用目的均未得到明确解释。经营户认为,这些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现象直接影响了经营户的权益和地方旅游环境。
目前,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正在扩大调查范围,以澄清举报信中的不合理问题。
对“战胜27-7荣军有限公司”会计阮氏玄的起诉已执行
此前,据《劳动者报》报道,2月9日,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兴丰建设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黎文留(Lê Văn Lưu)及公司会计武垂阳(Vũ Thùy Dương)以"逃税罪"提起公诉并发布逮捕令以暂扣拘留,该罪行依据《刑法》第200条第2款规定。
2月12日,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继续对战胜27-7伤残军人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阮文战(Nguyễn Văn Chiến)及阮氏玄(Nguyễn Thị Huyền)以"逃税罪"提起公诉并发布禁止离开居住地令,该罪行依据《刑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在2023年和2024年期间,上述两家公司虚报收支数据,实施逃税行为近10亿越南盾。其中,兴丰建设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黎文留指示会计伪造工资发放档案,为每年256名实际不在公司领取工资的电动车司机虚列工资;伪造考勤表、工资结算表以虚增成本,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抵扣。两年虚报工资总额超过83亿越南盾,由此减少应缴企业所得税,确定逃税总额超过7.86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