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停车,是因为在严管路段,根据相关法规,严管路段停车可以直接处罚,无需提醒。

2026年2月8号,四川成都市民在网上反映:

各位领导:

2026年2月7日下午16:03分28秒,我驾车川A……去成康路福润广场菜市场买菜,因为该路段及菜市场常年无停车场地和措施,所以临时将车停在路边且未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买完菜后在16:17分30秒上车,发现五分局交通辅警刘某于16:10分开出一张罚单贴于车窗上,期间未收到短信驶离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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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有如下需要协助:1、请五分局及地方负责部门,解决停车难的根本问题,在富润菜市场附近建立公共停车措施,愿意付费停车,解决老百姓买菜停车困难问题。2、交警五分局执法毫无温度,执法已罚了事,和“构建和谐社会,懂法明理”的思想完全背离,请求撤销处罚。附件为罚单和车辆停车熄火、驶离的证据,望回复。

单位于2026年2月11号答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属地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分局调查,来话人车辆所停位置成华区成康路2025年1月7日正式实施为严格管理路段,在严格管理路段停车不适用于10分钟主动纠正违停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流程;如对该笔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待交管部门对此诉求进行调查处置。如您仍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属地分局对外公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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