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连云港海州区14处便民年货临时摊点群已开放
新春临近,江苏连云港处处洋溢着喜庆的年味儿。2月11日起,在主城区海州区,14处便民年货临时摊点群正式开市,笔者在白虎山批发市场西侧广场看到,红彤彤的春联、琳琅满目的特色年货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挑选,现场人流有序、热闹非凡。
“现在买年货太方便了,下楼走几步就能到,东西齐全还不用挤远路,太贴心了!”正在挑选年货的市民张先生说。不少商户也表示,家门口设置了规范的年货摊点,既满足了置办年货的需求,也让节日的氛围更加浓厚。
笔者从海州区城管局了解到,为方便市民采购年货,让全区群众欢度祥和新春,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城区实际情况,规划设置14处年货临时摊点群,相关摊点已于2月11日正式开放,将持续至2月23日,为期13天。
据悉,本次规划的年货临时摊点群分布在海州城区多个点位,涵盖绿园路新建便民疏导点、白虎山批发市场西侧广场、振海路1980小区广场、红船广场(中央华府西门对面)、南城中心小学北侧等14处区域,兼顾不同片区市民的采购需求,真正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年货临时摊点群的经营品类限定为年货类商品,相关管理工作将严格遵循“疏堵结合、方便群众、确保安全”原则。各街道将负责摊点现场人员和车辆通行疏导,严查不规范经营行为,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摊位;各保洁责任单位将做好摊点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保障经营区域整洁有序。
针对摊位设置和经营行为,海州区也明确了多项要求。临时摊位统一设置在路牙石以上,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交通要道路口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场所;经营过程中,严禁露天烧烤,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等明令禁止的商品。所有摊点需在2月23日18:00前完成清场,恢复场地原貌。此外,海州区各涉农镇街、工业园区、农场将参照本公告执行年货摊点设置相关工作。
“此次年货临时摊点群的设置,既为商户提供了规范的经营场地,也为市民打造了便捷的年货采购渠道。”海州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各摊点的日常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年货市场经营有序、安全平稳,让市民买得放心、过得舒心。(张晶晶 徐璐娜)
来源:连云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