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春节前 ,咱丰台两个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涉及到这些方面。
光彩家园综合楼项目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市规自委丰台分局依法对丰台区光彩家园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份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及对周边光彩家园小区是否产生影响事宜。
2.项目实施主体意见:该项目位于光彩家园小区用地红线外东北侧,为国有城镇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为北京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为综合。根据已批复的《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地区FT00-0504、0505、0513-051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0年-2035年),该项目用地位于居住主导区,兼具商业商务、公共服务功能和混合功能,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该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拟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周边设施情况及居民需求,增补公共服务短板,激发轨道站点周边空间活力,打造社区活力节点。项目建成后,通过科学合理的商业经营与物业管理,将给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项目在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等国家及地方消防规范进行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市政设施管理与使用,确保雨污水排放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采信意见:项目实施主体意见符合法定规划,予以采信。下一步,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我局依法对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23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9类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与周边现状建筑较近,可能会影响周边现状住宅日照、采光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丰台综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司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建筑退线、与周边现状建筑间距均满足《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及《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同时,设计单位承诺“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日照标准。按照本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
我局意见: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采信双方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的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的位置不合理以及运行后可能产生异味、噪音、交通隐患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我司将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的垃圾收集压缩车间由原地上设置方案调整为地下设置方案,在地面部分仅保留办公用房功能,并在地下站内设置负压除臭排风系统。调整后的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距离北侧现状住宅的最近距离约47.6米,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中小型转运站应“与相邻建筑间距≥10米”的要求。
此外我司将在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周边设置围墙,并要求接收单位在后续进行垃圾收集时采用封闭作业,加强对垃圾收集车的管理,严格控制产生异味与噪音的作业源头,进一步消除可能存在的对外部居民区的影响。
我局意见:采信公众意见。我局将在后续工作中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细化完善上述调整方案。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北侧代征道路距离张仪村4号院现状住宅过近,道路实施后可能会产生噪音、尾气、扬尘污染以及交通拥堵问题,要求南移道路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经我司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北侧代征道路北红线与现状住宅距离均满足《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等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依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关于道路实施后可能会产生的噪音、尾气、扬尘污染以及交通拥堵等问题,建议以生态环境部门、交通部门意见为准。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车行出入口规划可能影响周边交通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一是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17]1119号),本项目应在张仪村东二路上设置机动车出入口;二是由于本项目西侧张仪村路为城市主干路,项目东侧、南侧暂无规划道路,按照《北京市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当地块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发生关系时,应选择在道路级别低、对城市交通影响小的道路上”的规划原则,本项目应在北侧规划张仪村东二路上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在西侧张仪村路上设置紧急消防出入口,以满足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
(五)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拟建项目公示期、现场公示位置、公众参与形式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依法对丰台区城中村改造张仪村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过程中已预留电话和邮箱等反馈渠道。
我局意见: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情形,我局已履行相应公众参与程序。我局记录整理公示期间电话和邮箱等反馈渠道收集的公众意见,组织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针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发布采信公告。建设单位的意见符合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予以采信。请建设单位进一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的意见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要求拆除张仪村4号院并对居民进行异地安置等问题。
我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与本项目公示内容无关。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拆迁安置等问题,建议以房管部门、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噪音、扰民、要求不能夜间施工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将加强项目后续建设施工期间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居民公告,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控制措施。目前,我司正就施工期间噪音补偿问题与丰台区住建委沟通方案,后续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施工噪音等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以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意见为准。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要求公示拟建项目北侧代征道路规划方案以及施工时间等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目前我司正在组织开展规划张仪村东二路的道路市政设计方案深化工作。该道路将随住宅同期建设,并与住宅地块同期竣工交付。
我局意见:本次公示仅涉及房建类项目设计方案,不涉及周边道路规划方案。关于代征道路设计方案及施工时间,请居民及时关注道路建设主体公示信息。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次公示楼号与选房楼号不一致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选房楼号事宜,我司已将此问题反馈至北京丰台站前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确保居民选房的楼座仍为原楼座位置,不因本次公示而改变。请居民以选房时楼座位置为准。
我局意见:安置房选房事宜非我局职责,建议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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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区人民政府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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