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的吉林省通化县,大街小巷张灯结彩,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氛围。
2月2日午饭过后,通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尧娟走出办公室,把送给晓晓的学习用品和年货放进后备箱,便开车朝晓晓家驶去。
单元楼下,晓晓站在阳台上热情挥手,声音清脆:“法官阿姨,快上楼!”
这个刚刚高一的15岁女孩,本该享受天真烂漫的青春时光,却因为父亲的突然离世,生活骤然陷入困境。
近百万元的外债、身患精神疾病的母亲、祖辈早早离世……除了住的房子,父亲只留下了价值36万元的参货。2025年5月,母女俩又被债权人诉至法院,本就步履维艰的家庭“雪上加霜”。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充分保障,这起案件必须全面调查、考虑周全。”第一次翻阅卷宗时,李尧娟心里就笃定了这个想法。
随后,为了全面了解晓晓一家的真实情况,李尧娟在不耽误晓晓学习、不打扰母女生活的前提下,主动联系了晓晓所在的社区和学校,一点点打听孩子的日常生活、在校表现、生活上的难处。当得知这个品学兼优的孩子因无生活来源面临辍学的状况后,李尧娟第一时间为孩子向通化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申请了生活补助,心里也对案件审理有了清晰方向:既要依法把债务处理妥当,也要保障晓晓的成长权益。
案件审理中,李尧娟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指定监护人。因为晓晓是未成年人,母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两个人都没有应诉资格,亲属又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怎么办?
为此,李尧娟主动与通化县民政局沟通协调,一边详细说明孩子的实际困境,一边耐心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沟通,民政局依法接受指定,成为晓晓的监护人,为她撑起了一把坚实的保护伞。
紧接着,李尧娟又迅速联系通化县司法局,为晓晓协调法律援助。“这孩子实在不容易,请你们尽快协调法律援助,不要让她在诉讼里孤立无援。”司法局启动绿色通道,很快选派了擅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律师,为晓晓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裁判阶段,李尧娟看到了明确的债务关系,也心系着晓晓的未来。考虑到她正处于关键成长阶段,受教育权与生存权是核心合法权益,债务清偿不能牺牲其成长发展,应在遗产分配中优先预留必要生活费用。于是结合本地生活水平与晓晓的就学开支,2026年1月,法院作出判决:从其父遗产中优先提取2年零9个月的生活费共计39600元,专项用于晓晓自父亲离世至成年期间的生活费与学习费用,剩余遗产再清偿涉案债务。
回访中,李尧娟与晓晓、晓晓母亲围坐交谈,详细询问她的学习情况和家庭生活。“逆境是成长的催化剂,越是困难,越要坚定信念,用知识改变命运。”李尧娟鼓励道。
“法官阿姨,您放心,我肯定好好读书。虽然现在才高一,但我已想好高考志愿——我要报考法学专业,努力成为一名像您一样的好法官。”晓晓言语坚定,眼中闪烁着光芒。
李尧娟轻轻拍了拍晓晓的肩膀,微笑着点头:“加油,晓晓!”
返程路上,李尧娟感慨万千,“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不应仅停留在判决书中,更应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司法保护中,愿每一束司法的光都能为困境中的孩子点亮前行的灯,温暖并照亮她们的人生旅程。
(注:文中晓晓系化名)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柏巍丨通讯员:张斯文
编辑:王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