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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恋 杨文艳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四条民宿的管理和促进应当坚持生态优先、文化为根、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宿管理和促进工作的统筹,综合协调民宿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促进民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民宿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民宿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融合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宿管理和促进工作,对民宿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民宿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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