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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馨月

2月12日,腊月二十五,气温回暖,年味渐浓。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法官与院领导驱车百余里,来到公主岭市某小区。17岁的小王站在家中窗前,等着法官的到来。

一年前,刚满16岁的小王结交了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逃学闲逛,跑到某小区拉车门盗窃,涉案金额3万余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考虑到他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好,铁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门铃响起,小王打开门,接过法官带来的春联:“崇德尚法行正道、迎新接福乐安康”。红纸黑字,他看了好一会儿,没说话。

客厅里,法官挨着他坐下。没有法槌,没有笔录,只是家常话:“这阵子在家都干什么?”

“帮我爸做家务,准备年货。”

“听你爸说,想回学校?”

小王攥了攥衣角,点点头:“想读高中。”

父亲在一旁接过话头:“这孩子以前油盐不进,案子判完以后像变了个人,主动干活,也不往外瞎跑了。”他顿了顿,“你们来这一趟,比我们说话都顶用。”

法官告诉他犯罪记录会依法封存,升学、就业不受影响。小王低着头听,末了,抬起头说:“法官叔叔阿姨,我记住了,以后不会走歪路了。”

话很轻,但很稳。

临走时,小王举着春联,连说了几遍“谢谢”。初春暖阳照在门上,那副对联红得发亮。

这是一次普通的回访。没有意外,没有反转。只是一个少年、一副春联、一场20分钟的谈心。

铁西法院未成年人法庭每年都会做这样的事。判后回访不是法定程序,但做了20年。

有的路,走偏一步不是绝境,有人拉一把,就能回来。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