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腊月二十五,气温回暖,年味渐浓。
铁西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的法官与院领导驱车百余里,来到公主岭市某小区。17岁的小王站在家中窗前,等着法官的到来。
一年前,刚满16岁的小王结交了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逃学闲逛,跑到四平某小区拉车门盗窃,涉案金额3万余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考虑到他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好,铁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决不是终点——这是法官当时对他说的话。
门铃响起。小王打开门,接过法官带来的春联,红纸黑字,他看了好一会儿,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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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法官挨着他坐下。没有法槌,没有笔录,只是家常话:“这阵子在家都干什么?”
“帮我爸做家务,准备年货。”
“听你爸说,想回学校?”
小王攥了攥衣角,点头:“想读高中。”
父亲在一旁接过话头:“这孩子以前油盐不进,案子判完以后像变了个人,主动干活,也不往外瞎跑了。”他顿了顿,“你们来这一趟,比我们说一百句都顶用。”
法官告诉他:犯罪记录会依法封存,升学、就业不受影响。小王低着头听,末了,抬起头说:“法官叔叔阿姨,我记住了。以后不会走歪路了。”
话很轻,但很稳。
临走时,小王举着春联,连说了几遍“谢谢”。初春暖阳照在门上,那副对联红得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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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